屏边县融媒体中心标志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04 00:00:00编辑:阅读()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标志公示
2019年3月12日,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正式组建成立。为体现我中心的传媒形象,从2019年11月14日起,我中心将正式投入使用“屏边县融媒体中心”标志,并同步投入使用“屏边广播电视台”新台标。现公示如下:
壹
标志图案及涵义
1、“屏边县融媒体中心”标志图案及涵义
该标志以滴水苗城城门原型作为设计的主体元素,整体形状象征“发射塔”,寓意“屏边县融媒体中心将通过电波和荧屏搭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传播党委政府的声音,传递党委政府的关怀;采用滴水苗城城门的牛角、芦笙图可看作“融媒”二字的拼音首字母“R、M”的象形图案;字样将中文与苗文相结合,突显屏边苗族自治县在云南省的唯一性,设置于图形正中,意寓在党的领导下,屏边融媒聚力发展的信心和动力;字体严肃感与活泼感交融,既体现融媒体中心作为党委政府喉舌的政治性,又展现媒体单位作为社会风尚引领者的青春活力;色彩选择烫金色,既与全县“精品县城”建设的米黄墙色调相统一,同时寓意“党的光辉照耀”。
2、“屏边广播电视台”标志图案及涵义
该标志作为主题标志使用。主题元素以屏边苗族花山节的“花杆”作为原型进行设计,字母“P”代表“屏”字的拼音首字母,设计为上勾状,与“P”的半圆结合代表“边”字的拼音首字母“B”;彩色图案部分代表花杆上飘扬的红黄蓝绿四色“彩带”,与“P”的半圆结合象征一把倒置的芦笙,突显苗族的独特民族文化元素;整体色彩以绿色为主基调,采用黄绿相间的渐变方式进行渲染,区别于融媒体中心标志的色彩,象征屏边的绿水青山及森林生态,体现“美丽苗乡·森林屏边”的主题;大写字母“PBTV”为英文“PingBian Television Station”(屏边电视台)的首字母缩写。
贰
标志使用单位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标志、屏边广播电视台标志所属使用单位为:屏边县融媒体中心、屏边广播电视台,主要用于单位办公楼标志、器材设备、工作服装、工作证、标签、直播通道、媒体网站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或仿制屏边县融媒体中心、屏边广播电视台标志。
叁
标志使用管理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该标志的使用管理。原屏边广播电视台台标“屏边广播电视台”自2019年11月14日起停用。
特此公示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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