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形象设计活动评奖出炉公布
发布时间:2007-02-25 00:00:00编辑:阅读()

1 号作品 作者:金 山(陕西)
43号作品 作者:成 刚(呼市)
作品以“呼和浩特”的蒙古语写法为设计出发点,通过艺术化的处理,变化为极具现代城市特点的楼体建筑,文字底部的一笔绿色代表草原,与代表城市楼体的图案交相辉映,象征城市和谐发展。作品整体寓意着呼和浩特市是一座高速发展的、具有浓郁民族文化底蕴的新型现代化城市。

作品中心图案为独具呼和浩特市地域特色的古建筑——五塔寺;内轮廓由具有蒙古族特色的建筑纹饰组成;作品整体色调采用了蒙古民族所喜爱的蓝、白吉祥色,整体感觉庄重、素雅。
优秀奖:(五名)
作品体现马踏祥云、挽弓逐日的设计理念,充分体现呼和浩特市的“草原文化底蕴”。骏马、弯弓和祥云都是极具蒙古民族特色的设计元素,在赋予其动感之后,体现出城市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时代风貌。

25号作品 作者:崔俊平(呼市)
54号作品 作者:曹 宏(河北)
29号作品 作者:孙维利(北京)
作品以呼和浩特“呼”字的变形为设计元素,构成奔马的造型。这是因为蒙古族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同时马又是进步、奔腾的象征,作品力求以此来展现内蒙古自治区飞速的发展和呼和浩特市日新月异的变化。

63号作品 作者:刚 强 李少博 吴广文 张辛西 薛晓君等五人创作(呼市)
作品整体造型为方形,色彩主要运用绿、白、红、蓝四色。绿色代表草原、蓝色代表蓝天、白色代表哈达、白云和蒙古包,红色寓意心向党中央。作品融入奔马、领头羊、蒙古包、哈达、蒙古回纹、草原、方巾等极具呼和浩特特色的设计元素,体现出草原青城独特的自然风貌和人文精神。
入围奖:(十名)
66号作品 作者:刘 峰 贾大为(呼市)
作品的主要设计元素为跳舞的蒙古族少女和白色的骏马。其中,蒙古族少女是由“呼和浩特”的蒙文写法变形而来,代表着青城人民的热情好客;骏马则象征着高速发展的呼和特将拥有更为美好和灿烂的明天。作品周边的绿色枝叶充分体现出草原青城的生机与活力,寓意呼和浩特市拥有美好的自然环境与和谐的发展空间。

2号作品 作者:刘新军(赤峰)
48号作品 作者:高俊虹(呼市)
作品利用瓦当上的传统图案,又将马和龙巧妙结合,既能将内蒙古的草原文化区别于世界其它地区的草原文化,同时又能很好的区别于我国的其它地区。直观传达出草原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品中的绿色符合呼和浩特“草原青城”的概念。

18号作品 作者:贺 军 郝 维(呼市)
“双翼神马”是广为传唱的《草原晨曲》的首句,已逐步成为新时代草原精神的象征。LOGO标志借用“双翼神马”的精神指向,寓意呼和浩特自由、开放、奋进不息的城市精神。

作品由奔腾的骏马、大青山等设计元素构成,边饰采用蒙古族传统纹样,突出民族特色。主体颜色为天蓝和草绿,分别代表青城和草原,勾画出宁静致远、生机盎然的美丽画面。

52号作品 作者:姚 颖(陕西)
作品以飞马的形象图形为设计主体,表现成为并驾齐驱的两匹飞马。绿色寓意呼和浩特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红色寓意现代化的城市气息和不断向前、高速发展的强劲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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