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文明日形象LOGO标志和主题宣传口号征集出炉公布
发布时间:2007-12-20 00:00:00编辑:阅读()
近日,长兴县文明日形象LOGO标志和主题宣传口号征集出炉公布。
每月21日为长兴县文明日。县委宣传部通过多家新闻和网络媒体,面向全国有奖征集长兴县文明日形象LOGO标志和主题宣传口号,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有效LOGO标志400余个,有效宣传口号40000余条。为了能够客观公正地做好评选工作,县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了初评、复评、公示、终评四轮筛选,最终评选出内涵丰富、思想性强,图形简洁、美观、大方,线条清晰、明快、流畅,色彩鲜明,具有较强视觉冲击力的形象LOGO标志6个,其中录用奖获得者为江苏省昆山市翟杰明,入围奖获得者为深圳市曹伟、浙江省长兴县朱卫斌、安徽省合肥市丁李林、上海市张进、福建省周文树;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易于传播的主题宣传口号6条,其中录用奖获得者为浙江省长兴县王明,入围奖获得者为河北省霍俊英、湖北省宋君、河北省孙义杰、山东省窦中冬、陕西省姚录岐。
被录用的长兴县文明日主题LOGO标志,以“文明日”的首字“文”为设计元素,变形为冉冉朝阳、飞扬的飘带和舞动的人形。其中冉冉朝阳象征长兴县精神文明建设事业发展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良好态势;朝阳又似璀璨的明珠,突出长兴为太湖明珠的特征。飞扬的飘带舞动出长兴讲公德、守法规、尽责任、促和谐的文明道德新风尚。飘带飞扬之势犹如流水,体现了长兴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时代风采和迷人身姿。舞动奔跑的人形,象征以人为本、人人参与、共建和谐文明长兴的目标和理念。图形整体简洁明了、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展现出长兴精神文明建设事业发展的无穷活力与勃勃生机。被录用的长兴县文明日主题宣传口号为“每月二十一,你我共参与!”
县文明办的有关负责人说,通过此次征集开启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有效提高了长兴在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http://cxnews.zjol.com.cn/cxnews/system/2007/12/19/0102746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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