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新华银器小镇LOGO征集评审结果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5 00:00:00编辑:阅读()
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鹤庆新华银器小镇LOGO征集评审结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鹤庆新华银器小镇的文化建设工作,规范对外宣传形象,2019年12月20日,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鹤庆新闻通讯、鹤庆微旅游发布了《鹤庆新华银器小镇关于公开征集形象LOGO的通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小镇LOGO。活动自开启以来,得到了专业设计师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响应和踊跃投稿,截至2020年1月3日,共征集到设计作品176件。对于全国各地广大设计师的参与和支持,我局深表感谢!按照鹤庆新华银器小镇LOGO征集活动要求,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邀请了社会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176件作品中,对36件入选作品进行了终审。最终,评选出入围作品15件,其中优秀奖10名,等级奖5名,因所有参赛作品没有一件能够满足主办方可直接用于宣传、印制及其他宣传推广使用的作品,经评审专家认真讨论、公正评审,最终确定:一等奖0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现予通知
一等奖
空缺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张才国 湖北省武汉市
贺 欣 浙江省宁波市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杨铃琴 云南省昆明市
吕崇安 江苏省东台市
苗波涛 陕西省宝鸡市
优秀奖(10名):奖金1000元
陈彦文 云南省大理州
林子燕 广东省广州市
王家亮 云南省昆明市
庄迎新 山东省烟台市
于清宝 山东省济宁市
贺桂保 福建省泉州市
王文波 山东省烟台市
梁珂庆 河南省郑州市
肖龙华 湖南省株洲市
段月琴 云南省大理州
请获奖作者及时与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领取获奖作品奖金及证书。本次征集活动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包括对作品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归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获奖的作品一经证实属于抄袭或侵权作品,将取消该作品获得名次和奖励资格,如涉及法律问题,由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联系人及电话:邹女士 0872-4122659
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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