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文化旅游标识(logo)图案设计 入围作品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20 23:11:26编辑:阅读()
为进一步扩大泾川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泾川县文化旅游标识,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LOGO图案设计作品63幅。经初评、网络评选、终评等环节,评选出拟采用作品1幅、入围作品3幅,现予以公示。
一、采用作品(1幅)
作者:顾海丽(甘肃平凉)
二、入围作品(3幅)
作者:武龙龙(甘肃平凉)
作者:周继明(宁夏银川)
作者:邱小华(湖北黄石)
三、奖项设置
采用作品奖金人民币3000元。
入围作品奖金各人民币500元。
公示期自2020年2月20日—2020年2月26日止,共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侵权行为,一经核实确认,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应征作品发生的侵权纠纷,由作者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获奖作品,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权利,在行使上述权利时,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933—3321348,5936539;
邮箱:505763189@qq.com;
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2月20日
https://mp.weixin.qq.com/s/OtH00j66dXhkZTm5IegH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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