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市创建主旨和标识发布城市创建主旨及标识logo
发布时间:2021-03-09 00:00:00编辑:阅读()
城市创建主旨及标识
3月8日下午,鹤壁市举行鹤壁市城市创建主旨和标识新闻发布会,发布最终评选出的鹤壁市城市创建主旨、标识、23件公益广告作品和淇河书屋标识。
为进一步提升鹤壁城市创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按照文明城市创建“155666”工程关于明确全市统一的创建主旨,打造鹤壁独特创建标识的总体要求,2020年12月20日,市创城办、市创文办联合开展了鹤壁市城市创建主旨、标识和公益广告公开征集活动。
经专家评审、群众投票,鹤壁市创建主旨最终确定为“善作善城 富美鹤壁”;城市创建标识采用以文明的“文”字和好人的“人”字为好创意主旨,融入仙鹤、樱花等鹤壁元素的红色标识。
23件公益广告作品涵盖了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用公筷公勺、生态环保、文明交通、关爱老人和未成年人等方面,将广泛运用于鹤壁市地标景观、宣传版面、新闻媒体、宣传画册等。
为更好展示城市文明形象,鹤壁市制定了城市创建主旨、标识的使用规则。城市创建主旨、标识原则上使用于城市创建的相关活动,不得用于商业目的,鼓励各县区、各单位在重大活动、城市宣传、城市窗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荣誉信用、对外交往、媒体推介等领域广泛使用。各县区、各单位应尊重原创,严格参照《鹤壁市城市(文明)创建视觉形象管理手册》使用创建主旨、标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或调整比例,确需修改应报市创文办批准同意。
淇河书屋标识
为提高鹤壁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动文化强市建设,鹤壁市将用两年时间在主城区高标准建设一批淇河书屋。书屋建成后可实现和市、区图书馆图书通借通还,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日常阅读需求,提升群众阅读体验。按照“统一审核、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的要求,鹤壁市设计了淇河书屋标识,这3种标识将广泛使用在鹤壁市各淇河书屋室外、室内的显著位置。
发布会上,市创城办、市创文专班、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先后发布了鹤壁市城市创建主旨、标识及其使用规则,23件公益广告作品和淇河书屋标识,并向参会的新闻媒体、各县区、各单位代表发放了《鹤壁市城市(文明)创建视觉形象管理手册》。(中共鹤壁市委网信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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