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川县公开征集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文化旅游宣传品牌口号评选结果的公布
发布时间:2021-07-14 00:00:00编辑:阅读()
为加快陆川县创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步伐,深入挖掘陆川文化旅游内涵,树立陆川文化旅游品牌新形象,陆川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15日面向全社会开启了公开征集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文化旅游宣传品牌口号活动。此次活动共征集到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作品189份,文化旅游宣传品牌口号作品7793条,经过组织评委专家进行初审和评选,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一、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
采用奖(1名):
(作者:陈新华 江西赣州) 入围奖(4名):
(作者:黄 浩 广西桂林)
(作者:谭亚庭 湖南长沙)
(作者:庄迎新 山东龙口)
(作者:张宇鹏 广东广州)
二、文化旅游宣传品牌口号 采用奖:空 缺 入围奖(5名,排名不分先后):
1、六河灵秀地,四季温泉乡。 (作者:吴颇琛 山东滨州)
2、神韵温泉,大美陆川。 (作者:黄学君 湖南长沙)
3、陆川温泉甲天下。 (作者:赵 敏 河南信阳)
4、岭南客家胜地,温泉文化名城。 (作者:黄丽华 江西吉安)
5、陆川美如画,温泉暖天下。 (作者:商晓峰 甘肃兰州)
公布期为2021年7月14日至18日,共5天。在公布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陆川县旅游开发中心举报,经核实为雷同或侵权的作品,将取消资格。公布无异议后,以上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文化旅游宣传品牌口号所有权、使用权即归主办单位陆川县人民政府,如有需要,主办方有权根据情况作适当修改,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联系电话:0775-7270976,18978709823。 联系邮箱:lcly7226912@163.com。
陆川县公开征集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文化旅游宣传品牌口号活动组委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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