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城市广告词和城市形象logo评选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2023-06-13 15:51:15编辑:阅读()
新郑市城市广告词和城市形象logo评选结果公布!
城市广告词和城市形象标识(logo)是彰显城市精神、展示文化特性、传播城市形象的符号载体,代表着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
2022年7月,中共新郑市委宣传部面向全社会征集展示新郑城市广告词和城市形象标识(logo),共征集城市广告词2352条,城市形象标识160幅。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用
宁缺毋滥的原则
经评审评议
分别评选出
新郑城市广告词
入围作品10件
新郑城市形象标识(logo)
入围作品10件
因未征集到充分体现新郑城市精神内涵、地域文化特色和宏阔视野的作品,经评委商定,不再进行线上投票,故优胜奖、最具人气奖空缺。
现将获奖结果公布如下
城市广告词获奖作品
01
优胜奖1名
空缺
02
最具人气奖1名
空缺
03
入围作品作者
彭 湘 湖南省湘潭市
郭颖飞 江苏省南京市
徐 琪 天津市东丽区
燕 如 北京市东城区
陈爱民 河南省信阳市
陈梦圆 陕西省西安市
曹冰青 江西省南昌市
葛洪万 江苏省淮安市
罗凤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罗 丽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城市形象标识(logo)
获奖作品
01
优胜奖1名
空缺
02
最具人气奖1名
空缺
03
入围作品
陶宗晓 河南省郑州市
苏德快 浙江省苍南县
赵传兴 安徽省合肥市
刘楠楠 河南省郑州市
李全民 河南省洛阳市
岳 爽 辽宁省沈阳市
梁金明 河南省郑州市
赵圣松 安徽省合肥市
高海全 河南省郑州市
姜建军 河北省石家庄市
【重要声明】
1、获奖作品应为原创且未发表过,具有独创性、唯一性、排他性,并具备完整知识产权,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品提供者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向获奖者追回奖金。
2、以上获奖作品一经录用,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因获奖作品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获奖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布期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
,公布期内如有涉及版权或者作品版权纠纷,请在公布期内可通过电话方式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公布结束后概不受理,联系电话:(0371)6269303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新郑市委宣传部所有。
再次感谢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热心支持!
中共新郑市委宣传部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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