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关于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品牌口号与标识(LOGO)网络投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09:09:11编辑:阅读()
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品牌口号与标识(LOGO)网络投票的通知
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品牌口号与
标识(LOGO)网络投票的通知
为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凝聚创建工作共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支持和参与度,打造“食安广元”新形象,3月27日至4月30日,市食安办向全社会发出《关于征集广元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品牌口号与标识(LOGO)的通知》,征集期限内收到品牌口号1296条、标识(LOGO)29个。经初筛保留品牌口号37条、标识(LOGO)29个。现开展网络投票活动。
一、投票时间
2023年6月21日至7月20日
二、投票方式及规则
(一)投票人对标识(LOGO)和品牌口号可均限选3个点击投票,同时可以通过分享邀请他人投票;每个微信号用户每天限投1次,重复投票无效。
(二)本次投票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刷票舞弊行为。
(三)凡使用第三方软件恶意刷票造成系统不稳定或是影响整个投票活动,经查实后将追究刷票者相关责任,并取消评选资格。
三、投票结果
投票结束后,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作品,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投票入口
广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品牌口号与标识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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