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LOGO标志征集开启评审出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1-22 00:00:00编辑:阅读()
关于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LOGO标志征集开启评审出炉的公示
为完善场馆LOGO标志系统,塑造公共识别形象,增强公共体育服务,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于2014年11月启动了LOGO标志征集开启,向社会公开征集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LOGO标志。此次征集开启得到了新区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以及广大LOGO标志设计爱好者的大力支持和踊跃参与。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共收到应征设计作品16件。
2015年1月中旬,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举行LOGO标志评审专题会,组织了新区公共事业局、新区广告协会、新区城市管理局、新区篮球协会等单位7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对每一件设计作品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征集公示相关要求,对应征作品进行了认真评选。第一轮票选出入围作品,第二轮票选出入围作品名次。经过两轮遴选,按照活动奖项设置,最终有6件作品脱颖而出,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现将评选出炉及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获奖名单
(一)一等奖(1件)
作品一:
(二)二等奖(2件)
作者:卢一清
作品三:
作者:潘文婷、饶 杨、曹维平
(三)三等奖(3件)
作品四:
作者:陈佳莹、叶银芳、张菲菲
作品五:
作者:卢儒恒
http://ipingshan.sznews.com/content/2015-01/21/content_11081236.htm
作品六:
作者:钟 英
作者:叶三丹、邵琬琳
二、领奖事宜
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将安排专人,按照应征作品上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上述获奖作品的作者,落实领奖相关事宜。获奖作品作者也可联系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谢培荣、何骤毓,联系电话:89593129。
三、其它事项
作品二:
1.为保护知识产权和作者隐私,本公示仅公示获奖作品及作者,其它个人信息予以省略。
2.获奖作品作者务必确保作品为原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无第三方侵权;如获奖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决定,拟将一等奖作品评选敲定为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的LOGO标志,作品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均归属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所有;经过深入调整和优化后,该作品将最终作为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LOGO标志对外进行征集出炉。
4.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将根据征集公示条款和本公示情况,完成LOGO标志征集后续有关事宜。
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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