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形象标识定了!
发布时间:2022-07-30 00:00:00编辑:阅读()
中共凉山州委宣传部关于发布凉山彝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通知
为提升凉山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我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凉山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形象标识,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踊跃的参与下,共收到形象标识作品180余件,经组织专家初评,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最终确定如下创意方案为凉山彝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
作者:宁南县融媒体中心晏伟、凉山文旅集团朱琳设计说明:标识采用红、黄、黑三种彝族传统颜色,融入彝族传统花卉纹饰,用鲜红的旗帜、飞舞的丝带等元素组成数字“70”,命名“圆梦新时代”。标识整体简洁、喜庆,展现凉山彝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的喜庆气氛,象征各族人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结奋进,同心共筑中国梦,寓意凉山州各项事业欣欣向荣、蓬勃发展,小康路上日子越来越红火。附件:凉山彝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说明 中共凉山州委宣传部 2022年7月30日 附件凉山彝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说明 一、此标识为凉山彝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的唯一指定标识。二、使用范围用于庆祝凉山彝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用于庆祝活动环境布置和请柬、证件、须知、签到簿等用品的制作。用于群众性主旨教育活动的背景板、标牌、彩旗、遮阳伞、遮阳帽、手提袋、文化衫等的制作。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短语、公益广告、招贴画等的制作。用于制作庆祝活动徽章、即时贴、胸牌、臂章等,供群众佩戴留念。三、使用要求庆祝活动标识使用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庆祝活动标识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吊唁活动。以庆祝活动标识为元素制作的用品,要与庆祝凉山彝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主旨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要结合实际、因时因地而异,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关系,注重整体效果,既要有利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也要注意不能破坏现有人文自然景观,确保与城乡环境面貌协调统一。
来源:凉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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