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8 16:40:27编辑: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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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出炉以来,社会各界人士热切关注、鼎力支持、积极参与。征集阶段共收到应征作品106件,经专家评审和网上投票,并上报州庆祝活动筹备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评选敲定了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现公示如下:
一、庆祝标志(LOGO)图样
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jgKZCrxrsXlp3dqoz7-0A
提取码:70zn
二、标志(LOGO)解读
LOGO以“黄南”首拼字母“HN”为设计元素,经过艺术化变形,组合构成数字70,展现黄南州成立70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彰显党的十八大以来黄南州经济快速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民生持续改善的崭新风貌。“7”的图案设计中融入了旗帜造型,象征黄南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黄南新篇章的信心和决心。“0”的图案设计中融入了粗壮的牛角、飞翔的雄鹰、巍峨的雪山、飘动的哈达以及象征吉祥如意的缠枝纹等元素,多角度彰显了“山水黄南”良好的自然生态、“神韵黄南”独特的历史文化以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民族团结氛围,表达了黄南州各族儿女在党的领导下,奋进七十载,启航新征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建设美丽幸福新黄南的精神风貌。
三、使用说明
此标志为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的唯一指定标志。
(一)使用范围
1.用于庆祝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大会及其他相关活动。
2.用于庆祝活动氛围营造、环境布置、彩旗横幅设计,以及请柬、证件、标志牌、宣传册、宣传品的制作。
3.用于群众性教育活动的背景设计以及纪念品、徽章等制作。
4.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基层宣传栏、宣传橱窗、文化墙等,用于主题标语、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等的制作。
(二)使用要求
1.庆祝活动标志使用应当庄重、醒目、美观、完整,应原原本本使用庆祝活动标志,放置于活动场所显著位置,不得随意改变细节颜色及文字、排版结构,增加特殊效果;不得随意拉伸或压扁,改变比例关系;不得以污损、褪色、有碍观瞻的载体、色彩进行鲜活出炉;
2.庆祝活动标志不得用于与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无关的商业广告、商业宣传、商标制作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活动。
3.以庆祝活动标志为元素制作的用品,只可用于庆祝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不得乱用、滥用。
4.庆祝活动标志使用要结合实际、因时因地而异,既要美观大方,又要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注重体现整体效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使用管理
1.庆祝活动标志所有权属于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凡需要使用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的市县、单位和机构必须预先向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组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庆祝活动标志的商标注册管理工作,任何以庆祝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整体造型、图案或图案元素申请商标注册的,一律不予受理。要加强标志使用的市场监督和管理,对商业使用标志进行牟利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各市县、各部门要对辖区内和主管主办的活动进行监督,对不按要求使用标志等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
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
宣传报道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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