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姥山岛景区LOGO及宣传标语征集结果公示,你上榜了吗?
发布时间:2019-06-10 19:58:57编辑:阅读()
号外!号外!
小伙伴们是不是还记得
我们之前发布过的
“征集令”
↓↓↓
巢湖姥山岛景区面向全社会
公开征集景区形象标识和宣传标语,
征集令发出后,
我们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近200份投稿。
今日,
评选结果揭晓啦!
经过评委会公正、公平的评审,景区综合评审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已评选出二、三等奖,因考评作品质量没达到相关要求,一等奖暂空缺,最终评选logo组和宣传标语组各12件获奖作品,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衷心感谢参与此次征集活动的各位作者对巢湖姥山岛景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 等 奖
形象标志(LOGO)组:
作者:杨艳芬
作者:孙琳琳
宣传标语组
景·秀巢湖, 皖·美姥山 (王宇) |
三 等 奖
形象标志(LOGO)组:
张晓波;徐鸿菲;
吴雅瑞;李建銮;
苗波涛;张擎宇;
郎志军;夏哨宏;
李久良;王振涛。
图片顺序对照姓名顺序
宣传标语组
巢湖好风光,中庙好时光 (杨美英) |
祝贺以上获奖的参赛者!
棒棒哒!
关注!
领奖注意事项
获奖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银行卡帐号信息。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m_msd@163.com,以便核验获奖者身份和发放奖励。
其他事宜
(一)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和证书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作者不得提出异议。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选及入围作品的制作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二)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主办方拥有巢湖姥山岛景区形象标识和宣传标语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四)获奖作品公示期为10天(6月7日-6月14日),如对作品有异议或涉嫌侵权,请拨打0551-88578003。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巢湖姥山岛景区管委会所有。
校:耿常安;审:王俊苹
中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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