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村民“大管家”标志(LOGO)征集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7-04-26 16:48:18编辑: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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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好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作用,规范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标志体系、提炼服务文化、 提升服务形象、强化品牌建设,扩大社会影响力,市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标志 (LOGO)。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综合各方意见并经集体审定,本着 “主题鲜明、构图简洁、寓意深刻,具备较强的视觉识别性和视觉美感,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的原则,评选敲定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标志(LOGO)采用奖1名,优秀奖3名(名单附后)。 该标志(LOGO)为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工作专用, 可使用于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外观标志牌、 网页、简报、公示等宣传载体,也可应用于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开展服务标牌、徽章等宣传物品。 标志(LOGO)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市“两平台一机制”建设推进办公室负责。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做好标志(LOGO)的推广使用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与村民“大管家”服务平台工作无关的项目活动上使用该标志(LOGO),不得利用标志(LOGO)进行非法、营利性活动。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4日 附件:村民“大管家”标志获奖作品及作者信息(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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