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乡村文化广场统一“logo”标识公布(logo释义)
发布时间:2016-06-24 08:50:38编辑:admin阅读()
永春乡村文化广场统一logo标识公布(logo释义)
岵 山古镇“善”文化画卷已徐徐打开;东关镇美升村、南美村特色文化墙已初具规模;五里街埔头村“仁义”文化资源挖掘已日渐深入……如今,我县“美丽乡村·精 神家园”建设工作正如火如荼展开,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日,为打造“精神家园”品牌,我县组织设计了“乡村文化广场”统一“logo”标识,以彰显永春 特色。
该“logo”以红色印泥为底色,整体造型将玉玺作为琢形,上半部分以太阳为形 象,下半部分则以闽南古厝为依托,太阳用它的能量照耀着永春,寓意着永春的美丽乡村、乡村旅游事业必将蒸蒸日上。“logo”中有飞翔着的白鹤,能够让人 联想到永春白鹤拳,感受到永春人杰地灵、山清水秀的乡村气息。此外,上半部分还蕴含着的“永春地图”可以看作为一个广场,而广场上的简笔人物在广场上欢乐 的追逐,代表了一家人幸福美满的生活。同时“乡村文化广场”文字又是采用永春书法大师梁披云的字体,具有强烈的地方文化气息。“logo”下半部分则由闽 南古厝有名的燕尾脊和万字砖墙两大元素组成,展现了闽南乡村古厝独有的建筑风采,简约的构造又透着丰富的人文气息。
据了解,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县在全省率先开展以“美丽乡村·精神家园”为主题的 美丽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打造农村乡风文明、文化生活、人居环境“三个美起来”的组合拳,做好“民魂”文章,让美丽乡村熠熠生辉。根据行动方案,各乡镇将因 地制宜,充分整合镇村文化站、农家书屋、文体设施等资源,利用祠堂、庙堂、旧礼堂、闲置的学校、工厂等场所,打造成全县统一、又各具特色的乡村文化广场, 基本配套建设一个文化戏台(舞台)、一个村史(乡愁)文化馆、一个家风家训展示馆、一个好人好事馆、一个乡贤文化馆、一个图书馆、一个广播站、一首村歌等 “八个一”。
http://www.fjyc.gov.cn/m/show.aspx?ctlgid=432324&id=12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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