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第四届全民健身大会(以下简称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将于2022年8月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举行。为筹办好本届赛事,更好地传递这一体育盛会所蕴含的精神内涵,即日起向全国广泛征集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会标、会歌、吉祥物。
一、征集内容和设计要求
(一)总会标、本届会标 1.总会标、本届会标要充分体现青海地域特色、体育文化、人文精神和时代特征。 2.总会标为青海省运动会的会标,应体现“青海省”“运动会”等要素,本届会标应将“第十八届”、“2022”“青海海南州”等要素有机融入;总会标、本届会标作品要用彩色图形设计(会标最多不超过4色),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主旨鲜明,寓意贴切,好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设计语言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元素。体现奥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精神内涵和竞技体育特征。 3.总会标、本届会标要应具有易于应用、便于传播的特点,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4.创意方案提交电子设计稿和纸质设计稿。电子设计稿包括:彩色设计图稿(图稿大小为A4纸张规格,清晰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需包含标准色值、标准字体)、矢量图源文件(ai /cdr等)、word格式的好创意理念文字说明(300字以内)。纸质设计稿:A4纸张彩色打印稿一套。
(二)会歌 1.作品形式多样、风格不限,须是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及公开演出的原创作品。 2.主旨鲜明、内涵丰富,彰显时代气息,体现体育人文精神,充分体现奥林匹克精神。深挖青海底蕴,彰显时代风尚,有机融入青海与海南藏族自治州的有关元素。 3.歌词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鼓舞人心,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4.提交形式为MP3格式的录音小样,同时附作品歌谱(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曲谱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呈现,并提供不超过200字的创作说明,主要阐述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
(三)吉祥物 1.体现体育特征、时代特点和青海特色,以及“大美青海、生态青海”“海南州特色”等内涵和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文字或形象元素,并根据创作理念为作品命名,命名要恰当、寓意鲜明,既有吉祥喜庆之意,又有举办地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内涵。 2.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的吉祥物,具有鲜明性格和拟人化特征,好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明快,亲切友善,单体设计;设计作品应提供站立图及动作图,站立图要求有正面、左侧面、右侧面及背面展示图,动作图要求有主动作展示图及大赛项目动作展示图。 3.创意方案提交电子设计稿和纸质设计稿。电子设计稿包括:彩色设计图稿(图稿大小为A4纸张规格,清晰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需包含标准色值、标准字体)、矢量图源文件(ai /cdr等)、word格式的好创意理念文字说明(300字以内)。纸质设计稿:A4纸张彩色打印稿一套。
二、作品创作声明
(一)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明显区别于历届民族运动会及重大赛事的会标,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标志相同或者相近。 (二)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三)作品或创作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
三、评选方式
此次征集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会标、会歌、吉祥物,每项评选采取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筹委会将聘请省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最终结果将通过2022年青海省第十八运动会组委会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媒体官方平台公布。 四、奖励办法 (一)总会标和本届会标分别设入围作品3件,每件付稿酬人民币2000元;入选作品各1件,稿酬人民币10000元(入围和入选不可兼得)。
(二)会歌设入围作品3件,每件付稿酬人民币2000元;入选作品1件,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三)吉祥物设入围作品3件,每件付稿酬人民币2000元;入选作品1件,每件稿酬人民币10000元。
(四)会标、会歌、吉祥物一经采用,颁发奖金和证书;奖金含个人所得税,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作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24时之前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隆丰大厦10楼(青海省体育局办公室) 邮编:810000 联系人:宋爱军 电话:0971——6259630 电子邮箱:359928060@QQ.com
六、征集声明
(一)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二)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接收费用到付的邮件、快递。(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会标、会歌、吉祥物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四)组委会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组委会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五)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附:
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docx
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第四届全民健身大会征集活动
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第四届全民健身大会会标、吉祥物作品是受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第四届全民健身大会组委会委托创作设计的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会标、吉祥物征集工作的规定,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对作品要求设计作品。入选作品的著作权人为青海第十八届运动会组委会,其著作权属于青海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组委会所有,受托人不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及同委托人的约定履行义务。委托人可以在适当时间、通过适当方式公布会标等作品设计始创者的姓名,并根据征集通知的规定对入选作品和最终选定作品的设计者予以奖励。 受托人提交的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如有违反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受托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受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来源:青海体育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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