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形象识别系统,切实增强城市辨识度,全面提升五华品牌形象、城市品位和人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打造五华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现面向社会征集五华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方式及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分征集作品、海选和评审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征集作品(2022年3月1日-3月25日)
第二阶段:作品海选(2022年3月28日-3月29日)
第三阶段:评审委员会评审(2022年4月6日-4月7日)
二、征集范围
关心五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公共服务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网友个人和组织,均可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投稿。
三、作品要求
1.五华城市形象标识(LOGO)要充分尊重科学,尊重知识,重视人民性,有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避免盲目性与随意性,全面体现“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大众共同的道德观、价值观。
2.要坚持个性与特色相结合,抓住城市识别的关键,把握城市形象的灵魂和核心、文化内涵,塑造城市独特、鲜明而又深刻的个性特色,充分体现其可识别性,全面提高城市的吸引力、注意力与竞争力,提升五华城市的独特魅力。
3.五华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坚持创新理念和思路,围绕狮雄山秦汉遗址、足球之乡、工匠之乡(包含石匠、木匠、牙匠、铁匠)、文化之乡、诗词之乡等历史文化资源,体现五华县域范围内的自然景观等元素符号,充分表现五华地域特色历史文化。
4.五华城市形象标识(LOGO)要能体现五华深厚的底蕴、悠久的人文,又要体现现代特征和时尚气息,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色调鲜明生动,形象高雅美观,结构组合简约,尺寸大小适中,具备较强的应用性,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具有良好的视觉传播效果,同时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
四、奖励办法
为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成果,提升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五华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作品设置录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五、投稿方式
1.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whxwxcb@163.com,联系电话:0753—4433326。
2.邮件标题格式为“五华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
3.来稿者须备注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六、其他事宜
1.提交的作品须为原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因作品本身造成的争议由作者负责。不得与其他城市标识标识雷同, 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设计专利等。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因标识相同或者类似引起诉讼或无法进行商标注册,均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入选(围)报名相同的以提交时间最早者为准,入围作品举办方进行奖励后,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举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发表、应用、提炼和宣传推广,并有权申请商标注册。
3.作品投稿时在提交jpg格式的同时必须提供设计原图(如AI、CDR、PSD),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另附500字的简介,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4. 应征作品和文稿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信仰问题,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5.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但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6.参加“五华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征集,提交作品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结果将在五华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五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8.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五华县委宣传部所有。五华城市形象标识(LOGO)一经采用,最终版权归五华县人民政府所有,设计人员不再享有版权。
来源:中共五华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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