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富宁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发挥农特产品、文创产品资源优势,加大产品品牌化建设力度,提升富宁产品品牌形象,扩大富宁县非遗产品的知名度,深入挖掘、提炼富宁特色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独特价值,推进富宁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创建,打造富宁县区域公共品牌特有的品牌文化,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富宁县区域公共品牌名字及LOGO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对象
征集内容:
富宁县区域公共品牌(包含品牌名字及品牌LOGO)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均可参加
二、征集要求
(一)品牌名字
1、名字响亮、大气、朗朗上口、易于流传、寓意吉祥高雅。
2、要符合富宁县域特点,能够体现富宁县的文化历史和八角之乡的产业特点。
3、不超过4个字,且可以商标注册。
(二)品牌LOGO
(1)作品需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品牌名字和LOGO完全原创且未进行商标注册,无剽窃行为,可成功注册商标方视为有效作品,无法注册则视为无效。
(2)具有地域文化元素,体现富宁地理特征、自然资源特色、坡芽符号等民俗文化内涵。
(3)融入富宁地方特色农产品,例如:八角、壮族农耕文化、种养殖农产品特色。
(4)可较好地运用于各类农产品包装宣传、网站、文件、平面广告、视频广告、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5)品牌LOGO标识有较好的好创意理念、造型美观、精炼简洁,色彩运用协调醒目,图形视觉冲击力足够强,易记忆,能反应当地产品特色,能够引发共鸣以及传播。
(三)创作要求
(1)作品需同时包含区域公共品牌名字和LOGO标识,缺一不可,如缺少其中一项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2)作品须提供好创意说明(表达阐述300字以内),若作品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应用了立体、彩色等效果的,需附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三、评选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好创意征集—初评入围(专家初评)—终评选定(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审批—获奖公布”的流程方式进行评选。
1.好创意征集:由富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公众号发文推广征集。
2.初评入围(专家初评):由县工信商务局、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初评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选取出10个入围作品(不足10个按实际数量为准)进入终评。初评时间为2021年 10 月 20日至2021年 10 月 25 日。
3.终评选定(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入围作品于微信公众号“户联小镇”公布,并进行为期5日的网络投票,由富宁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组成经评组,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评审出预选公共品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 月 26 日至2021年 10 月 30 日;专家评审时间为2021年 11 月 1 日-2021年 11 月 3 日。
4.审批:评审出预选公共品牌报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终确定为富宁县区域公共品牌。
5.获奖公布:将获奖结果在微信公众号“户联小镇”及其他富宁县相关媒体平台公布。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一等奖获奖作品确定为最终富宁县区域公共品牌,提交国家商标局注册成功后,一周内向获奖者发放奖金奖励。
其余获奖作品于评选结果公布一周内向获奖者发放奖金奖励,可作为富宁网红产品品牌使用。
评选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内,所有获奖者将作品设计原稿以AI、CDR、PSD等文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448436414@qq.com )。
五、投稿方式
投稿电子邮箱:448436414@qq.com
投稿时间:2021年 9 月 19日至 2021 年10 月19 日
1.本次征集唯一指定投稿电子邮箱:448436414@qq.com;联系人:赵婷,联系电话:17787057789。
2.邮件主旨请注明“富宁县区域公共品牌投稿”字样。
3.作品须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投稿内容包括作品图稿和设计说明。作品图稿以JPG格式,不低于1024×900像素,大小在2M以上;设计说明需详述品牌名字及logo的构思及象征意义,以word文档提交。同时请应征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等文件),以便入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4.应征者应在邮箱内容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或团队信息,以word文档形式同作品一并打包提交。
六、征集说明
1.本次活动支持一人多稿,最多不得超过三个;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投稿人为准(依投邮件发送时间为先后次序)。
2.作品递交须在截止日期前,截止日后递交的作品,一律无效。
3.主办方对活动投稿人参加投稿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
5.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发布权、注册权等。所有获奖作品,包括一等奖获奖作品及其他被征用网红品牌获奖作品,自发布奖励后,一切知识产权即归活动主办方所有,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另支付稿酬。活动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行为。投稿人未经授权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投稿人、使用者将负法律责任。
6.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获奖者在领取奖金及荣誉证书同时,须以主办方签订相关承诺书,以书面形式对上述事项再次作出书面声明。
7.主办方保留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组织单位
主办方:富宁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信商务局)
协办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方:富宁县电子务商公共服务中心
咨询热线
17787057789
投稿邮箱
448436414@qq.com
https://mp.weixin.qq.com/s/ttRzwps1BQGA6y3M-2cTi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