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广阳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广阳资源禀赋,挖掘“城市经济高地、航空都市新区、生态品质家园”内涵,对外讲好广阳故事、展示广阳风情、传播广阳印象,更好塑造广阳城市品牌,提升广阳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推进广阳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强区,广阳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阳城市品牌宣传用语、广阳城市形象标识(Logo),摄影作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详情
一、征集时间
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15日。
二、征集内容及作品要求
(一)城市品牌宣传用语
1.弘扬时代精神,注重城市内涵,格调健康,积极向上,准确反映广阳城市形象,彰显广阳城市精神,充分传达广阳区位优势、发展定位、城市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凸显广阳典范主城、航空新区特色。 2.高度概括广阳城市气质,凝练通俗,内涵丰富,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3.每条用语字数限定在12字以内,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的好创意说明。(二)城市形象标识(Logo) 1.能够体现广阳典范主城区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悠长深厚的人文底蕴、积极向上的城市时代精神。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3.LOGO应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好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5.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好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三)摄影作品
1.个人原创,内容紧扣“城市经济高地、航空都市新区、生态品质家园”主旨,内容积极向上,深化“广阳印象”,突显广阳区位优势、城市景观、风土人情,风格、题材、拍摄地点在广阳辖区。
2.分为单幅、组照两类,组照原则上不超过6张。
3.文件为JPEG格式,长边不小于800像素,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
4.参赛作品须标注标题,字数不超过15字,同时提供150字以内的说明,阐述作品的好创意和主旨。
5.参赛作品彩色,可以适当处理调整显示效果,但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也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国内外关心、支持广阳城市发展的自然人,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四、投稿方式
1.参与者应填写《广阳城市品牌宣传用语征集活动登记表》《广阳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广阳区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登记表》。登记表可在时代广阳和网信广阳微信客户端进行下载,填写完毕后,连同作品一起提交指定电子邮箱。
2.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广阳区城市品牌宣传用语、形象标识(logo)、摄影作品征集”。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投稿邮箱:gywaixuan@163.com 联系电话:0316-2315536
五、奖项设置
(一)城市品牌宣传用语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 5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 200元,并颁发证书。
(二)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金4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 500元,并颁发证书。
(三)摄影作品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 3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 200元,并颁发证书。
城市品牌宣传用语、城市形象标识、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特设纪念奖100名,从参加征集活动投稿人中随机抽取,征集活动办公室统一寄发精美纪念品。
六、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委员会,征集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
1.初评阶段(9月16日-9月18日)。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初评遴选出100条宣传用语、50件城市形象标识、50幅摄影作品作为入围作品。
2.公众投票阶段(9月19日-9月24日)。将入围作品在时代广阳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并开设网络投票窗口,动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3.专家评审阶段(9月25日-9月30日)。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专家对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名单。
七、有关事项
1.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3.征集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4.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征集作品。
5.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6.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廊坊市广阳区委宣传部所有。
附件:
1.《广阳区城市品牌宣传用语征集活动登记表》
2.《广阳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
3.《广阳区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登记表》 中共廊坊市广阳区委宣传部
2021年8月26日
END
https://mp.weixin.qq.com/s/kjincScQ3Fkl8H2Fex_L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