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8日结束的2020东京奥运会大赛中,宁波7名运动员参赛,夺得5枚金牌,创造了历史。 群众体育是竞技体育的基石,宁波竞技体育在东京奥运会上的高光时刻,其背后正是宁波体育事业全面发展特别是全民健身事业近几年的强力提速:《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保障全民体育;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宁波的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和标准的体育健身设施;宁波的体育人口占比为41.2%,全市每年举办各类健身活动2000多场次,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那么,一幅什么样的图案,能够比较准确地表达宁波“奥运五金城”的全民健身文化内涵? 为此,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从8月18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发起征集标志(LOGO)作品活动,旨在进一步扩大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引领中心文化建设工作,呈现全民健身文化内涵,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织单位简介
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宁波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是由原宁波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与原宁波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两单位整合而成,为宁波市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沁园街336号。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普及推广科学健身知识和技能;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培养选拔非奥项目体育后备人才,组队参加非奥项目赛事活动;为老年人科学健身提供场所和服务。
中心坚持“发展体育运动,推广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的方针,通过“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和“全民健身大讲堂”等载体,聚焦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提升服务效能。“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自2018年4月以来,累计受益近1500万人次,项目包含篮球、游泳、网球、壁球、击剑、攀岩、健身瑜伽、陆上赛艇、运动桨板、滑轮(越野滑雪)等40余个项目。“全民健身大讲堂”面向全社会,通过专家讲解,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传播体育文化,用科学的健身方法指导和推进群众体育的开展,把健康保障关口前移,护航百姓健康。
同时,中心主办、承办“全民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季”等群众性赛事活动,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中心场馆常年正常开放,为市民群众提供体育健身场地和服务,努力让体育技能为您赋能,科学健身为您护航。
一、征集时间
2021年8月18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三、征集方式
投稿人通过发送邮件到电子邮箱346217246@qq.com参与征集活动。联系人:严老师;联系方式:13738485840。本次征集活动截稿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成果要求
1.LOGO方案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
2.LOGO设计应突出主旨,展现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深厚的体育文化底蕴及特色,可以包含“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等要素;
3.LOGO设计作品应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忌用黑色),沉着稳重,有独特的好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易制作,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4.色调、构图由创作者自由发挥,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喜好进行创作,并应提供有多种配色的方案供选择;请提交完整的、可用的图形源文件(矢量),以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
5.设计说明书字数在200字左右。其内容旨在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6.提交作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LOGO征集”字样。
五、作品评选和奖项设置
作品(参选单位或个人提交作品的数量可以一件或多件,但要求完整无误)提交至指定邮箱后,由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按相关程序组织评审,主办单位将按照初评、复评、投票、公布等程序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结果将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各大主流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最终入选作品1件,入围作品2件,入选作品与入围作品互不相兼。最终征集作品如均不符合本次征集组织机构要求,则最终入选可能为零。 我们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人员对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为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LOGO的作品,将奖励其创作者人民币共3000元(含税),并向其颁发相关证书及纪念品,对其他2件入围作品每件给予1000元(含税)奖励,入选作品奖励与入围作品奖励不可兼得。
相关说明: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中心先收到者为准。
2.投稿人务必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同时投稿人须书面承诺其所投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集体创作作品,投稿人应为第一创作人,并根据贡献大小排序填写合作人员名单,原则上创作总人数不超过3人;个人创作作品的投稿人应为创作人。)
3.为保证公平公正,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全体编内外职工及家属如有投稿的,不参与评比评奖。
4.奖励金均以现金形式支付,奖励金为含税金额,在此次征集活动中被确定为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的应征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和征集作品不完善之处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须征得创作者的同意。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有权决定以上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等。除获奖奖金外,主办方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5.所有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参选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参选作品未投入使用、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征集活动或大赛。如因参加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征集组织者无关,参加者应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并赔偿因此给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的损失。
6.作品应符合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功能定位要求,并结合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长期发展规划,简洁、大气并容易识别,充分突出体育元素。
7.好创意新颖、富有时代气息。如配有文字,请合理选择字体、字形、颜色,笔划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与logo能够有机结合,具备较好的形象传播价值。
8.参选单位或个人提交应征作品后,即视为接受本通知约束,本次征集最终解释权均属宁波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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