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快办·越满意 为打响“虞快办·越满意”品牌,助推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努力形成便民服务改革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的良好局面,现面向全社会开展上虞便民服务“虞快办·越满意”LOGO及短语有偿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旨
“虞快办·越满意”LOGO及短语征集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电子邮件以收件时间为准,邮寄和快递以邮戳或快递发出时间为准)
三、活动内容
(一)作品要求
1.“虞快办·越满意”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我区落地生根的核心标识,是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改革的上虞模式。投稿作品需符合“虞快办·越满意”主旨,充分展示政务便民服务和数字化改革,强调与上虞实际相结合。
2.LOGO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好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同时,LOGO应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宣传、场地设备、服装道具等各种用途。应征作品须附200字以上的好创意说明,简述好创意说明、作品构思、象征意义等。
3.短语原则上控制在16个字以内(用一句话或若干词组简练概括),短语体现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的宗旨,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应征短语须附100字以上的短语文字说明,简述短语含义、意义。
(二)投稿方式
1.请在活动期内将作品发至530971536@qq.com邮箱(邮件主旨注明“‘虞快办’LOGO及短语征集活动”)或邮寄、快递投递至我中心(收件人:张嘉琪;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审管科;联系电话:82129045;信封或快递封面注明“‘虞快办’LOGO及短语征集活动”)。
2.LOGO投稿内容包括设计稿及其好创意说明。LOGO采用电子稿件的以JPG、PNG等图片格式提交,不低于1024×900 像素,并请创作者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主办方。采用纸质手绘稿件的要求为彩色稿,画幅控制在A3及以下幅面。短语投稿内容须包括短语及文字说明。
3.所投稿件,请附作者个人信息(姓名、通讯地址、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或E-mail等)。
4.允许1人同时分别投送LOGO和短语;也允许1人投递多个LOGO作品和短语。
(三)奖励办法
一等奖:LOGO作品奖励3000元/件,短语作品奖励1000元/件(各1件);
二等奖:LOGO作品奖励1000元/件,短语作品奖励500元/件(各3件);
三等奖:LOGO作品奖励600元/件,短语作品奖励300元/件(各6件);
收到投稿作品分别少于30件的,以上奖项同比例减少。
作品投递成功者发放纪念品1份(同一投递人限1份)。
四、声明
1.应征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政务服务标识、短语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2.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3.凡向本次活动投稿的作品,即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4.如遇作品内容雷同的,以先投稿者为准(依邮箱收到作品时间或邮递到我中心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联系人:张嘉琪,联系电话:82129045。
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1日
https://mp.weixin.qq.com/s/TbWXHFG2K5rfK14ioegx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