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日起, 2021年温州市月光经济幸福生活周活动将在鹿城、瑞安两地率先启幕,随后在龙湾、瓯海、洞头、永嘉、乐清5个县(市、区)接连开办。
为进一步树立我市“月光经济”活动的识别形象,打响城市“月光经济”品牌,助力新消费高地建设,即日起至本月31日,市“大建大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温州晚报公开向社会征集2021年温州市月光经济幸福生活周活动的标识(LOGO)创意方案。
根据要求,此次征集的标识(LOGO)首先需反映我市建设从“大建大美”向“精建精美”的蝶变,体现市民对我市城市发展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反映我市“月光经济”的特色,体现我市“夜游”“夜购”“夜宴”“夜学”等“商旅文娱体”深度融合的“月光经济”发展新格局,打造起聚人气、促消费、旺产业、可持续的月光经济幸福生活周2.0版本。
其次,标识(LOGO)需构思精巧,简洁明快,主旨突出,寓意深刻,色彩协调,有独特的好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易制作;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具备较好的政府形象传播价值。
另外,每份标识(LOGO)创意方案需提交电子稿1份,内容包括JPG格式效果图和AI或CDR等矢量图形,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配写200字左右的设计理念和好创意说明。投稿邮箱为1539480909@qq.com。参与者投稿时,需注明个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及身份证号码,并自留底稿,邮件标题为“2021年温州市月光经济幸福生活周活动的标识(LOGO)投稿”。
征集结束后,市“大建大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专家对每份标识(LOGO)创意方案
进行评审、打分,并通过市民投票方式共同确定最终获奖名单,获奖结果将在市住建局官微@温州住建、温州晚报《看温州》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公布。活动设最终选用奖1个,奖金5000元/个(税前);入围奖10个,奖金500元/个。
■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不易和其他图案相混淆。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2.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3.征集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温州市“大建大美”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方案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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