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融媒体中心现面向社会
公开征集乐清市融媒体中心标志(LOGO),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5月25日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均可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若团队合作需注明所有合作者信息,人数不超过5人)。
征集方式
1.网络投递:将征集作品电子版原稿及《乐清市融媒体中心标志(LOGO)征集表》发送至邮箱yqgbdst@163.com(邮件主旨统一格式:乐清融媒投稿+作品名字+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2.现场报送:将征集作品电子版原稿彩版及《乐清市融媒体中心标志(LOGO)征集表》报送至乐清市融媒体中心1005办公室(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街道清远路187号广电大厦)。
评选及奖励
征集时间截止后,通过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初审后采取微信投票方式推选出入围作品5幅,再从中确定最佳设计作品1幅,并视情采用。本次征集设置入围奖和最优奖两个奖项:
1.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最佳设计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并在内部自行分配。
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应简洁明了,特色鲜明,具有乐清地域特色和文化理念,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体现时代特征和媒体融合发展内涵,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能广泛使用于标牌制作、平面印刷、报纸、广播电视、电子媒介、网络和新媒体传播等。
2.应征作品具有独创性,必须声明为本人原创,未被注册使用,不得侵权、抄袭或模仿。
3.应征作品应为平面设计图,电脑设计制作,分辨率不低于300dpi,1980x1024像素。现场报送的,须用A4规格相纸彩色打印完整LOGO(一式二份),图像部分不小于15cm×15cm,注明设计理念和好创意说明,提供电子原稿;邮件投递的,报送设计原稿电子版。
4.每幅应征作品均需提供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和好创意说明文字,注明作者姓名、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
相关说明
1.一经投稿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相关要求。
2.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应征作品一律不退,作品一经入围,即为乐清市融媒体中心委托创作作品。乐清市融媒体中心即拥有使用、修改、发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转播、改编等所有著作权,创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3.入围、采用及获奖情况将通过“中国乐清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4.应征者保证设计作品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凡涉及侵权行为的,由应征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乐清市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77-55771271
电子邮箱:
yqgbdst@163.com来源:乐清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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