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Cultures)源自四川大学前身——1896年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的英语和法语科目,历史悠久,传统厚重。巴金、吴虞、朱光潜、吕叔湘、钟作猷、周煦良、卞之琳、罗念生、顾绶昌、吴宓等著名学者和文化名人曾在本学科任教或就读过,为本学科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院现有英文系、日文系、俄文系、法德文系、西班牙文系、波兰语专业、大学外语一系和大学外语二系等8个教学单位,有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培育基地美国研究中心和欧盟研究中心,以及四川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美国文化中心、四川大学拉美研究中心、加拿大研究中心、日本研究中心、法国研究中心、多媒体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
院标是学院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人文精神的直观体现,是学院的象征,是学院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充分挖掘、精心提炼学院历史文化积淀的思想精华和精神,增强师生员工和校友对学院的热爱之情,突出外国语学院“以学科发展为龙头,人才培养为根本,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的办院思路,凝练学院发展理念,彰显学院特色文化,塑造学院良好形象,现特开展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院标(Logo)创意方案征集活动。
一、征集主旨
主旨: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院标(Logo)
中文: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
英文:The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Cultures
二、设计要求
1.主旨鲜明——体现外国语学院办院思路;能充分凸显学院发展理念、集中彰显学院特色文化、塑造学院良好形象;蕴含外语学科元素,具有“双一流”高校外语学科特色,构思精巧、好创意新颖、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2.艺术表现力强——标识应表现形式简洁而有好创意、色彩明快、和谐生动,富有美感和视觉冲击力;遵循标识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识标识设计表达规范,可识别性强。
3.易于传播应用——标识应具有实用性,便于印刷和运用各种工艺生产制作,主要适用于学院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4.原创性——标识必须为应征者原创,一旦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独立承担一切后果并取消参选资格。
三、投稿要求
1.LOGO设计作品包括创作说明和设计图稿两部分内容。
创作说明包括以下内容:一是LOGO名字;二是创作理念即作者好创意说明,旨在阐述作品的好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具体含义等;三是创作者个人信息,包括设计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资料。创作说明文字控制在500字以内。
2.标识设计图稿需呈现彩色效果,LOGO设计作品需递交电子版或打印版格式。打印采用A4规格纸。电子版以“外国语学院LOGO作品名字+作者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征稿时间、投稿及联系方式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邮箱地址:flc@scu.edu.cn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县川大路四川大学文科楼四区外国语学院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207
联系人:胡刚
联系电话:028-85412023
五、评选方式及奖励
1.评选方式。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将成立师生评审团,从应征作品中初选部分优秀作品。组织入围作品答辩,由师生评审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评选,并对公布投票结果和各类奖项结果进行通知。外国语学院有权对终选作品作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标识另行创作的权利。
2.奖励方式。
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8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奖金500元。
六、版权声明及其他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2.应征作品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等构成侵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独立承担一切后果。
3.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所有,学院可自行选取并根据需要将之用于各活动及各相关工作中。
4.来稿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被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通知各项条款的规定。
6.本通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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