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将迎来建校 70 周年华诞。本着隆重、简朴、务实的原则,为营造建校70周年的浓厚氛围,展示学校形象,凝聚师生力量,扩大社会影响力,学校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建校70周年纪念标识(LOGO)创意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校全体在校师生、海内外校友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止
三、征集要求
1.主旨鲜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念标识(包含标识图案和相应文字)作为学校建校70周年的主旨形象符号,应主旨突出、特色鲜明、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刻,易于识别、记忆与推广,能彰显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以“成于大气,信达天下”为校训,办学70周年以来不断砥砺奋进的历史及时代风貌;传达“开放成信、特色成信、厚德成信”的主旨及讲述成信故事、传播成信声音、弘扬成信精神、追逐成信梦想的宗旨。
2.艺术表现力强。标识(LOGO)应表现形式简洁而有好创意、色彩明快、和谐生动;应遵循标识标识艺术创作规律,具备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3.易于传播应用。标识(LOGO)应具有实用性,便于印刷和运用各种工艺生产制作,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适合各种宣传载体应用,主要包括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建校70周年宣传、主旨网站(网页)、相关报道、出版物、纪念徽章、校园环境布置,以及各项学校建校70周年相关活动及其中的设施设备、证牌、请柬、入场券等典型场合;便于各种延伸设计,利于进行海内外传播应用。
四、投稿要求
1.创意方案以A4幅面绘制,设计尺寸120mm×120mm,应是一件完整的作品,须提供A4规格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标准比例、标准色、使用字体、标识图形、尺寸等详细说明)。
2.源文件(用于工艺制作,要求:矢量格式,制作软件如AI、CDR、PSD等)。
3.展示图片(用于网络应用,要求:JPG或G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600×600 像素,文件小于3M)
4.为保证作品评选的公正,作品设计稿中均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身份有关的信息,此类信息只须填写在《报名表》上,与应征稿同时提交。
5.部分元素宜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校标(见附件1)保持一定联系,并附创作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五、投稿方式
1. 应征作品须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应征者需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70周年纪念标识(LOGO)作品征集报名表》和作者声明(见附件2、3),作者个人信息、创意方案(含标识小图、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等信息齐全。
2.报名表、设计彩色稿、源文件、展示图片、作者声明(签字扫描件)请统一发送至邮箱:xcbbgs@cuit.edu.cn,邮件主旨为“作者姓名+成都信息工程大学70周年纪念标识(LOGO)征集投稿+联系电话”。
3.应征者应保留相关的原始发送凭据并及时查阅作品是否被及时送达。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对作品能否及时送达及其在提交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电子邮件以发出日期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作品,不具有参赛资格。
5.联系人:倪老师、谭老师 电话:85966950、85966952
六、评选方式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应征的标识(LOGO)作品进行评选,确定10件入围,并从中产生1个最佳作品奖和2个优秀作品奖,成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70周年纪念标识(LOGO)。(注:最佳作品修改到学校满意为止)
2.如存在征集作品数量、质量等问题,活动主办方拥有是否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佳作品奖”、“优秀奖”等奖项是否空缺的决定权。
七、奖励设置
最佳作品奖1个,奖金2000元;优秀作品奖2个,奖金500元/个,所有入围作品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学校建校70周年纪念品。
八、其他事项
1.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同时未曾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作品若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获奖作品如有侵权行为,将追究投稿人法律责任,并追回获奖奖励。
3.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应征作品如为多人合作,所有作者需全部同意并在作者声明上签字,同一应征者限投2件作品。
5.应征作品一经递交,即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即归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所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拥有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参选人员递交作品后即表示同意以上条款,并接受关于知识产权的声明。学校有权对其进行修改与组合,若主办方需对获奖作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和有延伸设计需求,获奖作者需协助配合。
6.投稿人在向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定。
7.应征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收到的作品(按收稿日期)为准。
8.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建校70周年总结暨发展大会工作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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