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甸镇位于通南高沙土地区,得益于肥沃土壤和优良气候,种植的水稻、小麦、荞麦、红薯、芋头等特色农产品营养丰富,一直为市场所青睐。为促进农业品牌化建设,提升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形象,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知名度,深入挖掘、提炼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的独特价值,构筑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战略系统,张甸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开展“张甸镇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名字及LOGO标识”公开征集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从2020年9月21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止。
二、征集内容:张甸镇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名字及LOGO标识。
三、征集对象:主体不限,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须简洁明了、新颖独特、主旨突出,能充分反映张甸镇历史、人文、地理及农产品特色,且不得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
2、品牌名字应用2—8个汉字表达,做到好创意新颖有特色;LOGO标识要求形象生动、清晰易懂。两者总体要求图文有机结合、推广性强、地域性突出。
3、应征稿件须为A4规格彩色稿(入围后,再提供电子文稿,电子稿文件为JPG格式,分辨率150dpi以上,同时提供可修改的原始文件)。
4、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且能明显区别于其它商标或品牌的名字及LOGO。
五、应征方式:
应征者可将作品发送至564942138@qq.com邮箱,但征集方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的任何应征作品。
六、评选方式:
征集方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择优评出获奖作品。评审结果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七、奖项、奖金及著作权转让价金:
1、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奖金(奖金支付方式另行与获奖者协议约定)。
2、评审结果公布后,征集方将选择满意的获奖作品使用,并与作者签订书面著作权转让协议书,给予相应的著作权转让价金。
八、其它须知:
1、每个应征者投稿的作品(品牌名字及LOGO标识)设计稿不得超过2件,且无需向征集方交纳任何费用,但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若作品获奖的,则按照本通知第七条执行;若作品未获奖的,征集方亦不付任何费用;无论获奖与否,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
2、应征作品(品牌名字及LOGO标识)除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外,亦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责任由侵权之应征者自负,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者一旦投稿,则视为同意征集方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对投稿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等。若作品获奖的,作者不得再将该获奖作品用于别处参赛、投稿、转让;否则,征集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4、征集方对延期送达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责任。
5、遇特殊原因,征集方有权调整征集日程安排。
6、投稿即视为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本通知所有条款。获奖作品的作者,须按征集方要求及通知时间,签订书面著作权转让协议书;逾期不签订又不提书面异议的,征集方自动无偿取得获奖作品著作权。
7、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特此通知
张甸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8日
https://mp.weixin.qq.com/s/oaCpWMuKCkI-yijStP0d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