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征集城市形象视觉系统创意方案 为进一步彰显城市个性,展示城市魅力,塑造城市形象,不断提高云和对外影响力、美誉度和认知度,中共云和县委宣传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云和城市形象视觉系统创意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止。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专业设计能力的团队、设计师及设计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
1.云和城市形象Logo;
2.云和城市形象Logo应用方案不少于5种;
3.城市吉祥物。
四、征集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作品内容要准确把握云和历史文化底蕴和现实时代特征,突出地域“和”文化,反映云和“包容求进”的城市精神,彰显“中国木制玩具城”特色。
3.应用方案包括标识指示、徽章配证、办公用品、公益广告、橱窗展示、木制玩具、文创产品、会务场合等场景应用。
4.作品要求主旨突出、特色鲜明,具有独创性、艺术性与视觉感染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于各种介质的媒体上广泛传播。
5.应征者须提供云和城市形象Logo创意方案、5种应用方案及城市吉祥物创意方案,应征作品必须提交设计效果图电子版(JPG文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清晰度不小于300dpi),并附上500字左右的内涵说明,简述其好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另附作者简介。
6.作品版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任何有关作者身份的图标等。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五、投稿方式
1.本次征集采取网上投稿方式进行,请投稿人将应征作品电子稿发送到
邮箱yhxwxcbwmb@163.com,联系人:陆畅,联系电话:0578-5125979。
2.投稿请注明“云和城市形象征集”字样。以单位名义投稿作品,需注明单位名字、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资料。个人投稿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资料。
六、评选奖励
本次活动采取有偿征集形式开展,截稿后,中共云和县委宣传部将邀请文化、文学艺术、传播等方面的专家进行评审,并对最终入选的作品进行表彰奖励。获奖作品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
七、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照搬或套用已有标志好创意,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包括对其修改、展示、出版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和转让第三人。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云和县委宣传部,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同意本通知条款。
中共云和县委宣传部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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