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融媒体中心关于有偿征集形象标识(LOGO)的通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媒体融合发展的需要,充分展现楚雄市融媒体中心的现代传播特色和崭新风貌,进一步提升楚雄市融媒体中心的品牌形象和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凸显地域文化特色,楚雄市融媒体中心现面向全国开展“楚雄市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有偿征集活动,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楚雄市融媒体中心简介
楚雄市融媒体中心是中共楚雄市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建设宗旨是满足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致力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宣传思想工作,打造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平台。中心整合了楚雄市电视台、楚雄人民广播电台、“数字楚雄”官方微信、七彩云端“楚雄市融媒”及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构建一体化的采编流程,形成“一体策划、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多渠道传播、全方位覆盖”的市级媒体融合传播新格局,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楚雄市融媒体中心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媒体+”运行模式,突出做细做实做优做活“新闻+政务+服务”这篇大文章,讲述好楚雄故事,展示好楚雄形象,巩固壮大主流舆论,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为楚雄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征集时间
6月6日起至6月30日止。
三、作品要求
(一)突出地域特色,体现媒体特质
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应简洁、大气、直观,具有楚雄历史、民族气息、地域特色及现代感,要体现“融”的设计理念,能体现融媒体的时尚性、前沿性、融合性,直观上符合大众审美,应用时简洁方便、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二)好创意简洁大方,寓意清晰丰富
标识图案要简洁大方,构思新颖,寓意深刻,视觉冲击力强,便于识别、传播和推广,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突出媒体行业特点,展现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发展。作品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传播,须适用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电视屏幕、采访车、采访设备、服装、印刷品、徽章以及融媒体衍生品等多种载体和场合。应征作品附500字以内好创意理念说明,清晰描述作品寓意、构思理念及拓展应用方案。
(三)电脑软件绘制,格式符合要求
所有应征作品以电子格式提交。作品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图规则,构图好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给人以深刻印象;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投稿时请提供电子版作品两套,第一套为TIFF格式或JPEG格式,作品设计尺寸不小于20cm×20cm,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提供可修改的电子版(AI、PSD、CDR等)原始格式,附矢量图及所用字体。应征作品填充颜色主、副色调不超过三种。
(四)作品必须为原创,无版权问题
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悉,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不得与其他相关标识雷同或相似,且未被注册。参赛者提交作品的同时,应附上参赛者保证本人作品属原创的承诺书,活动后期将签订纸质个人承诺书。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应征作品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因作品本身造成的争议由应征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应征作品一旦出现以上问题并经核实属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如已发放奖项将追回。
四、投稿要求
(一)报送的稿件应包含作品完整稿、应征报名表(见附件1)、应征承诺书(见附件2)。
(二)应征选手可到市融媒体中心(楚雄市雄宝路260号,彝都大酒店旁)大楼10楼1001室投稿,也可将报送的稿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
邮箱:cxsrmtzx@126.com,联系电话:3111110,联系人:丁伟(手机号码13987088083)。
(三)每位参赛选手可以提交不超过三份作品,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评选及奖励
(一)活动流程及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作品征集
7月上旬:作品初筛
7月中旬:网络投票
7月下旬:评审团评审
评选结果公布之后,在楚雄市电视台、楚雄人民广播电台、“数字楚雄”官方微信、七彩云端“楚雄市融媒”及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媒体上公布。
(二)评选办法
网络投票占40%,专家评选占60%。
(三)奖项设置
此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并与应征者达成文化建设特约合作协议;二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均发放证书,并可成为中心特邀通讯员。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应征作品数量、质量如不能达到评选要求,楚雄市融媒体中心有权取消评选。
六、其它事宜
(一)本次活动一等奖作品视为楚雄市融媒体中心委托作者创作,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及其衍生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归楚雄市融媒体中心独家永久使用,双方签署《标识著作权转让协议书》;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楚雄市融媒体中心享有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应征者除获规定的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应征人的上述著作权转让不可撤销。
(二)楚雄市融媒体中心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四)投稿即视为同意本通告所有条款。
(五)楚雄市融媒体中心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投稿详见附件2件)
https://mp.weixin.qq.com/s/1OH-AmeyrlnS9haE6MFnq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