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名字+标识(Logo)征集通告 阳春,位于广东省西南部,意取漠水之阳,四季如春。以独有的风景、奇秀的山水、深厚的文化底蕴、纯朴的民风被世人称为“美丽的阳春,多情的土地”。先后荣获了“中国地质公园”、“中国马水桔之乡”、“中国孔雀石之乡”、“中国春砂仁之乡”、“广东省民族民间艺术(根雕雅石)之乡”、“广东省卫生城市”、“广东省双拥模范市”等多个特色鲜明、知名度高的品牌称号。
为进一步提升阳春农产品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使公众能够更深入的了解阳春市历史文化、发展成就和独特的农产品资源,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阳春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名字+标识(Logo)。
一、主办单位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二、征集内容
阳春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名字+标识(Logo)。
三、征集范围
向全社会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征集时间
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止。
五、征集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要符合阳春市对农业品牌的定位,体现阳春市地方特色,具有较强的标签性、标识性和较高辨识度;要求文字简洁、规范,主旨突出,好创意独特,寓意深刻;Logo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便于识别、制作、记忆和推广,适合在社会多种载体上推广及应用。
2、递交的征集作品为名字+设计效果图或作品彩色照片,图片文件格式为jpg,图像分辨率不小于400dpi,作品照片不小于4M。
3、递交的征集作品还应配有作品的设计好创意说明、释义,包含作品名字、尺寸、设计说明等,文件格式为word/wps文档。
六、征集步骤
1、网络投票。入围作品通过新媒体平台(具体发布平台待定)展示,接受网民投票,按票数从高至低排名,前3名将获评人气奖。
2、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委对征集到的入围作品进行初评,从参评作品中分别选出不少于5个拟用入围作品。
3、终评阶段。市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评选,综合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结果,最终确定征用的作品。
4、公布阶段。评选结果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颁奖仪式。结合活动周期,适时举办征集活动颁奖仪式。
七、奖项及奖金设置
1、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名字+标识(Logo)设计征集活动设拟用入围奖5名,奖金8000元;征用奖1名,奖金20000元。
2、人气奖设3名,奖金各1000元。
八、投稿方式
参评者可通过邮寄、当面提交和网络投稿等方式进行投稿。所有来稿者请注明真实姓名(或单位、团体名字)、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投稿时在信封左下角或电子邮件主旨上注明“阳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应征作品”。
邮寄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164号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529600
联系电话:0662―7731706 ,联系人:陈仕坤
电子邮箱:yc7731706@126.com九、作品征集相关事宜
1、参评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参评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参评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凡入围获奖作品,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后,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参评者的同意。
3、活动中如果参评作品数量、质量达不到主办方评审要求,经评委会研究可以做出延期征集、奖项空缺的决定,具体解释权归主办方。
4、如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先投稿者优先(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参评作品均不退稿,参评者自留底稿。
5、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活动发布的全部内容。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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