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10000元征集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字、LOGO 设计、品牌广告整体解决方案! 为推进乐业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化建设,提升农特产品品牌形象,增强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社会认知度及品牌知名度,根据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要求,现面向全社会开展“乐业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字”公开征集活动,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支持和参与。现将征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乐业县人民政府
乐业县商务服务中心
二、承办单位
乐业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乐业闻远科技有限公司
三、创作要求
(一)应征作品须体现乐业县独特的文化底蕴和民族内涵,从自然环境、特色农业、旅游产业、人文精神等角度考虑,符合时代需求,形象生动,呼应乐业人文,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推广和使用。
(二)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必须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展出和表演。要明显区别于其他市、县区域公共品牌采用的LOGO和主要内容。
(三)应征作品不得含有涉嫌民族、宗教、性别歧视及其他有悖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四、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以品牌名字、LOGO、品牌广告、设计说明为一套完整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应征作品,四者缺一不可。
(一)品牌名字设计需富有好创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4个字以内,要求好记易懂、朗朗上口,有较大吸引力和传播力。
(二)LOGO
1.LOGO图案设计要求彩色图形设计,便于制作;具有独特的构图好创意,图形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符合区域公共品牌文化内容和当代艺术美学要求。
2.提交彩色稿一式三份,纸质作品打印在A4纸上,不可折叠,并将设计说明、色值配置等附在设计稿之后。电子邮件采用JPEG及TIFF格式,精度不低于300dpi,并附设计说明。
(三)品牌广告词必须围绕品牌名字设计,简单明快、朗朗上口、言简意赅,有较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品牌广告词应与品牌名字相呼应,相辅相成,和谐自然,积极健康,字数原则上不超出16字。
(四)作者需对应征作品阐述好创意思路、理念、内涵等,字数限于500字内。
五、征集名字要求
品牌名字须紧扣“乐业县区域公共品牌”这一主旨,融入乐业历史人文情怀,凸显地域农产品特性与优势。
(一)命名应有内涵和外延诠释,内涵要体现命名的深义,外延要具有便于传播特性。
(二)命名要简洁(2-4字之间)例如:“乐业味”“山水乐业”等。
(三)命名不得含有不健康信息,不得抄袭他人版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具唯一性。若有侵权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由参选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征集名字方案一经采用,作品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媒体发布权归乐业县人民政府所有,作品权属人有权对作品进行整合修改、市场应用及广泛传播。
(五)征集名字方案中名字如有重复,按照提交时间顺序以最先提交者为准。
六、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七、征集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送(写上姓名、电话、品牌命名、宣传导语和好创意说明),
邮箱:leyewenyuan@163.com 。(二)在线征集(设置投稿专属二维码):扫一扫二维码在线提交设计稿件。
(三)邮寄方式:将稿件邮寄至乐业县中心花园一号楼乐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邮编:533200)。
(四)联系方式:陈艳芳 0776-7785802、17877693020
八、参选投稿说明
(一)应征者均可通过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应征作品,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应征者须提交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
(二)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须包含品牌名字、品牌LOGO、品牌广告词、设计说明、个人或团体相关资料,可采用邮寄信件和电子邮箱或直接交付方式提交作品,邮寄信件信封表面和电子邮件标题需标注“个人或团体名字+乐业县区域公共品牌应征稿”字样。
(三)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的工作人员,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征作品概不参加评选。评选过程中如出现应征作品内容相同,依据应征者投寄邮件截止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九、评审办法
(一)专家评审(6月10日前)。由乐业县商务服务中心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分类进行匿名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应征作品、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评选出十个优秀作品并进行评分,最终结果在乐业县人民政府网站、乐业县电视台公布。
专家组评委:
1.乐业县政府办、乐业县扶贫办、乐业县商务服务中心、乐业县市场监管局、乐业县农业农村局、乐业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乐业县财政局各一名领导;
2.电商行业、品牌行业等专家学者3人。
(二)公众票选(6月20日前)。专家评审出的十名优秀作品将在乐业县微信公众号进行票选征集活动,以投票数的多少进行排名。
(三)录用奖评选。票选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乐业县人民政府、乐业县商务服务中心及评审委员会评选出最终录用奖。
(四)结果查询。评选结束后,选出的作品将送至第三方进行商标注册检测(需要1-2个月的时间),待检测通过后方可登录乐业政府网或合作报道的媒体查看。
十、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作品征集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名,各奖励3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人民币
(二)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三)颁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奖金由承办方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征者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乐业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其知识产权归乐业县人民政府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投稿者应保证应征作品完全由本人或本团体创作,不存在权利争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需自行保留原件。
(四)乐业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入选作品的修改方式、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和使用场合。使用时,不再支付给设计者任何费用。
(五)尽管已评选出了最终的入围作品并向该作品的设计者颁发了奖励,乐业县人民政府仍有权选择弃用在本次征集活动内选出的设计作品。
(六)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乐业县人民政府所有。
乐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https://mp.weixin.qq.com/s/SSNwcmTUCWsHgprPnn8Y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