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融媒体中心LOGO征集活动通知为展现沐川县融媒体中心的现代传播特点和崭新风貌,提升县级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现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沐川县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要求
习惯
1.设计的LOGO要体现沐川文化元素,彰显新闻媒体工作特征,突出专业性和前瞻性;
2.作品应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沉着稳重,有独特的好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
3.作品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应有利于后期的制作和推广,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便于在相关印刷品、宣传品、纪念品等其它需要单位视觉符号的场所和载体上使用;
4.提供原创作品,并附有300字以内详细的LOGO设计好创意说明;
5.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图稿需存储为JPG或BMP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像素)以上。
二、征集办法
习惯
1.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
2.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均可参与本次活动(若团队合作需注明所有合作者信息)
3.网络提交
邮箱:526880773@qq.com
微信:SLP526880773
咨询电话:13378332915
三、评选及奖励
征集活动结束后,沐川县融媒体中心将组织召开评审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的方式,对作品进行选定。本次征集将设置:
1.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入围奖:3名,奖励人民币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四、相关说明
习惯
1.应征作品一经报送,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沐川县融媒体中心所有。除获规定的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本征集通知约定的物质奖励即为相应知识产权转让费用。
2.所有参赛的设计作品应为原创,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商标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大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设计的LOGO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专有权利的,主办方因此遭受损失,有权向设计者追偿。
3.获奖设计作品的设计者不得将自己的创意方案另投他处,亦不得在任何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励及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最终选用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创意方案。
5.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沐川县融媒体中心。
沐川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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