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财政局关于征集LOGO标识的通知 为进一步丰富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内涵,打造创建品牌,提高枣阳财政知名度,现对枣阳市财政局LOGO(标识)创意方案进行公开征集。
一、征集内容:枣阳市财政局LOGO(标识)。
二、征集范围: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三、征集时间: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四、征集要求:标识(logo)主旨鲜明,好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能够反映枣阳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为民理财、科学精细、收支平衡、服务发展的部门宗旨,体现枣阳财政人实事求是、锐意进取、以上率下、担当作为的精神风貌,展示财政人以德修为、崇尚和谐、清廉守纪、携手前行的精神内涵。电脑制作,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300-500字的好创意说明。
五、奖项设置:
1.LOGO入围优秀作品10件:每件奖励人民币500元。
2.终选优秀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
3.终选优秀作品在10件入围优秀作品中由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投票初选、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专家评审共同确定的方式选出。
4.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奖金含形象标识著作权转让费。
六、投稿方式:本次活动实行网上征集。投稿者将作品发至枣阳市财政局人事教育股邮箱:
630297365@qq.com,投稿时在邮件主旨中注明“枣阳市财政局LOGO征集活动”,联系人:肖波、闫勇,联系电话:0710-6313531。
七、注意事项:
1.投稿者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内容及活动规则,主办方对活动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2.电子图纸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或院校的文字或图案,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投稿者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后果自负,并取消参评资格。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投稿者提交作品时必须提供作者本人手写签名的《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见附件)扫描件并和应征作品一并投递,因作品侵权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
4.所有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知识产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拥有修改、制作、传播等一切权利。
5.参加过其他竞赛、活动的作品,或使用他人曾经在公开场合发表过的好创意的作品不允许参加本次活动。
6.投稿者不得接受活动评委任何建议与指导,违反者将被取消活动参评资格。
枣阳市财政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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