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广告词、宣传标识(LOGO)及主旨歌词曲谱征集通知为进一步扩大和提升浑源县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彰显浑源的自然魅力和文化内涵,提升浑源全县人民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认同感,树立统一鲜明的品牌传播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广告词、宣传标识(LOGO)及主旨歌词曲谱,具体细则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1、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广告词
2、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3、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主旨歌词曲谱
二、征集范围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四、征集要求(一)旅游城市形象广告词
1、主旨能反映浑源县独特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体现时代发展特征,极具旅游感染力和号召力。
2、主旨寓意深刻、富有美感、朗朗上口、流畅易记,能够高度概括浑源县旅游形象特点和文化内涵,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和吸引力。
3、适合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视觉、听觉冲击力和震撼力。
(二)旅游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1、设计作品要求能反应和体现浑源县城市文化特色和历史底蕴,突出浑源县品牌形象特色。
2、标识图案要求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色彩协调,健康向上,有独特的好创意和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3、采用彩色图形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提供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设计作品必须附有对好创意设计的详细文字说明,每位作者提交作品限1件。
4、参选作品须考虑易于识别和制作,并考虑易于平面印刷、公共场所悬挂和雕刻制作等综合利用。
(三)旅游城市形象主旨歌词曲谱
1、参赛作品要充分反映浑源的历史人文、地域特色、城市风貌,集中展现浑源人民“建设大美浑源、创造美好生活”的新成就、新进展、新境界、新追求。
2.参赛作品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3.参赛作品须符合本次征集主旨,要求朗朗上口,节奏明快,易于传唱,易于普及,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五、评选办法本次征集活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具体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负责召集相关领导、专家学者成立评审委员会。投稿截止后,先将征集作品和曲目向社会公开投票推荐,之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征集作品结合公众投票进行评选。评出奖项后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六、奖项设置(一)“旅游城市形象广告词”奖项1、一等奖1件,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2、二等奖3件,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3、优秀奖5件,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旅游城市形象标识(LOGO)”奖项1、一等奖1件,奖金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2、二等奖3件,奖金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3、优秀奖5件,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旅游城市形象主旨歌词曲谱”奖项1、一等奖1件,奖金2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2、二等奖3件,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3、优秀奖5件,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金由词曲作者及参与人员自行商议分配)
七、投稿方式纸质作品投稿:浑源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经贸大楼三层317室) 联系人:张晓芳 电子格式作品投稿:hyxxcbbgs@163.com 在线作品投稿:微信公众号浑源频道(可通过留言方式或投稿邮箱进行投稿)投稿要求:稿件中需另附页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并在电子邮件主旨上注明“浑源县应征作品”字样。联系电话:0352—8322547
八、参赛须知1、应征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修改、制作、公益宣传等一切权利。
3、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稿底。
4、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中共浑源县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31日
https://mp.weixin.qq.com/s/qGd-ECi644k_TL7mM2Qs1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