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品牌标识(标志)

征集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品牌标识(标志)

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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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7-20 12:52:4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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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品牌设计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环节。近期,我们确定了“市场卫士·服务先锋”党建品牌,现面向社会征集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的建设品牌标识。本次征集活动旨在以大赛的形式征集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品牌标识(标志),形成统一外包整体,宣传普及服务理念,丰富党建文化内涵,提升市民对“市场卫士·服务先锋”的认可度,为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文化注入新的好创意和活力。
一、主办单位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参赛须知
(一)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开展作品收集、分类、统计工作;
2.作品评审阶段:9月10日—9月15日,由行业专家和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团,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奖、采用奖。
(二)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团体、个人均可参与。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围绕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卫士·服务先锋”党建品牌,要求积极向上、简洁明了、样式新颖,突出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更好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理念,适当体现张家港本土文化内涵,用色不宜超过三种。
2.作品具有普适性,便于制作,便于在宣传品(PPT、海报、喷绘、文案封面等)及印刷制品(马甲、帽子、名片、大小信封等)中应用。
3.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创意方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与其它标识、标识、形象雷同,没有用于参与其他类似活动,未被商用过,不属于公开作品,作者对作品中所采用的素材必须具有所有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商标、专有等权利,如有侵权行为发生,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四)参赛方式
1.参赛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图案控制在800×6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上交作品的PSD矢量图、JPG格式图片、设计理念电子版以文件包的形式发到2326103550@qq.com邮箱或者发送到QQ:2326103550。文件名格式为“设计团队名字/个人姓名+张家港市市监局标志参赛。”
2.参赛提交作品时同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含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电子邮件,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奖项设置
党建品牌标识(标志)设入围奖10名,再从入围的10幅作品中确定一幅作为最终方案,入围奖奖金1000元,最终采用奖奖金人民币5000元(含入围奖金)。
四、设计作品的法律声明
为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参加本次大赛的所有团队、人士,请在参赛前仔细阅读本法律声明,如递交作品参加活动,即视为参赛人同意并接受本法律声明全部条款的约束 。
1.作为主办单位,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拥有本次所有参赛作品以及获奖作品在其官方网站的发布权,任何单位或个人非经主办单位或作者的允许进行转载或存取相关资料等行为,所导致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法律责任由其自身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获奖的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获奖作品的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传播等权利;入选并形成实施方案的为中标方案,所涉及的所有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在本次活动期间,任何参赛者不得将已参加本次活动的投稿作品之创意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方式的传播,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主办单位有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活动结束后,未获奖的作品之知识产权及其他一切权利归作者本人所有。
4.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等),模式为CMYK,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5.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用,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6.本次大赛未尽事项及法律声明之修改和更新权均属于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刘彦庆,电话:0512-58683871,QQ:2326103550,邮寄地址: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杨舍镇人民中路30号),邮政编码:215600。
https://mp.weixin.qq.com/s/cSc2Mw0h1x1kcwWKmEvz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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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品牌设计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环节。近期,我们确定了“市场卫士·服务先锋”党建品牌,现面向社会征集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的建设品牌标识。本次征集活动旨在以大赛的形式征集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品牌标识(标志),形成统一外包整体,宣传普及服务理念,丰富党建文化内涵,提升市民对“市场卫士·服务先锋”的认可度,为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文化注入新的好创意和活力。
一、主办单位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参赛须知
(一)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开展作品收集、分类、统计工作;
2.作品评审阶段:9月10日—9月15日,由行业专家和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团,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奖、采用奖。
(二)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团体、个人均可参与。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围绕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卫士·服务先锋”党建品牌,要求积极向上、简洁明了、样式新颖,突出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更好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理念,适当体现张家港本土文化内涵,用色不宜超过三种。
2.作品具有普适性,便于制作,便于在宣传品(PPT、海报、喷绘、文案封面等)及印刷制品(马甲、帽子、名片、大小信封等)中应用。
3.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创意方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与其它标识、标识、形象雷同,没有用于参与其他类似活动,未被商用过,不属于公开作品,作者对作品中所采用的素材必须具有所有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商标、专有等权利,如有侵权行为发生,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四)参赛方式
1.参赛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图案控制在800×6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上交作品的PSD矢量图、JPG格式图片、设计理念电子版以文件包的形式发到2326103550@qq.com邮箱或者发送到QQ:2326103550。文件名格式为“设计团队名字/个人姓名+张家港市市监局标志参赛。”
2.参赛提交作品时同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含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电子邮件,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奖项设置
党建品牌标识(标志)设入围奖10名,再从入围的10幅作品中确定一幅作为最终方案,入围奖奖金1000元,最终采用奖奖金人民币5000元(含入围奖金)。
四、设计作品的法律声明
为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参加本次大赛的所有团队、人士,请在参赛前仔细阅读本法律声明,如递交作品参加活动,即视为参赛人同意并接受本法律声明全部条款的约束 。
1.作为主办单位,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拥有本次所有参赛作品以及获奖作品在其官方网站的发布权,任何单位或个人非经主办单位或作者的允许进行转载或存取相关资料等行为,所导致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法律责任由其自身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获奖的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获奖作品的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传播等权利;入选并形成实施方案的为中标方案,所涉及的所有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在本次活动期间,任何参赛者不得将已参加本次活动的投稿作品之创意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方式的传播,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主办单位有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活动结束后,未获奖的作品之知识产权及其他一切权利归作者本人所有。
4.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等),模式为CMYK,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5.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用,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6.本次大赛未尽事项及法律声明之修改和更新权均属于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刘彦庆,电话:0512-58683871,QQ:2326103550,邮寄地址: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杨舍镇人民中路30号),邮政编码:2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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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品牌标识(标志)

奖项设置:5000

截稿时间: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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