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和宣传短语评选情况公布

克拉玛依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和宣传短语评选情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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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7 16:15:2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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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克拉玛依市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提升塑造克拉玛依儿童友好城市统一形象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自2024年3月至5月面向
全国征集

克拉玛依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和宣传短语,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踊跃参与,
共收到Logo投稿83幅,短语投稿571条

。根据征集活动要求,经过作品申报、作品初选、专家评审等环节,选出入围儿童友好城市Logo5幅,儿童友好城市宣传短语5条。
为进一步加强儿童参与,增强儿童
“城市未来主人翁”

意识,5月31日,市妇儿工委办将入围作品在世纪公园进行展示并
组织千名儿童参与线下投票

,由儿童在入围作品中选出最喜爱的儿童友好城市Logo和宣传短语。现将入围作品及儿童现场投票结果予以公布:

 
现予以公布!

 
克拉玛依儿童友好城市


Logo评审


入围作品5幅


一、


图片_NO.01作者:

赵圣松


二、


图片_NO.02
作者:汪敏


图片_NO.03三、


图片_NO.04作者:黄涛


四、


图片_NO.05
作者:孙郑


五、


图片_NO.06作者:乔雨蒙


 图片_NO.07   克拉玛依儿童友好城市


宣传短语评审


入围作品5条


图片_NO.08
  logopic 
千名儿童现场投票结果如下


一、


图片_NO.09儿童投票:112票

二、


图片_NO.010
儿童投票:140票


图片_NO.011三、


图片_NO.012儿童投票:472票


四、


图片_NO.013
儿童投票:168票


五、
图片_NO.014儿童投票:108票


  儿童友好城市宣传短语

千名儿童
线下投票

图片_NO.015
    依据千名儿童投票结果,确定最终获选作品为:

 
 
 
克拉玛依儿童友好城市Logo

图片_NO.016
 
设计说明:作品名字

拥抱阳光(描画阳光)

logo取“克拉玛依市”的首拼写字母“K”为设计好创意点展开设计,同时有机的融合了“快乐向上成长的儿童,拥抱和绘画阳光的儿童、多彩的阳光、五彩斑斓的绘画笔触、克拉玛依市的地理版图、五彩的颜色、舞动精彩纽带”等视觉元素,突出“克拉玛依市儿童友好城市”名字属性特点以及品牌文化内涵,整体各个元素有机融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体现“克拉玛依市儿童友好城市”打造充满童趣和克拉玛依市地域特征的儿童友好城市品牌的战略定位,彰显了“克拉玛依市儿童友好城市”品牌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传达“克拉玛依市儿童友好城市”品牌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和美好希冀。

克拉玛依儿童友好城市宣传短语

油”梦想,“童”精彩


创作说明:上述品牌口号主旨鲜明,突出“儿童友好”理念,凝练概括克拉玛依市儿童友好城市形象,创新生动、准确贴切,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以上公布作品如有
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异议的

,请相关权利人在公布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实名反馈(时效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将取消获选资格
,所有因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提出异议者须提供
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布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如在公布期限内不予反馈的即便最终被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侵权,主办方亦为善意使用人。

获选作品可由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提出修改意见,设计者应无条件配合修改,修改后的版权和使用权仍归主办方所有。
作品最终经采用,其使用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主办单位永久享有使用应征及获选作品进行宣传、推广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图片、文字、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
活动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如无异议,在公布期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将联系作者兑现作品报酬并合法使用该作品,最终获选作品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修改权、使用权、邻接权等全部权利归主办方享有。


       图片_NO.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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