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标志设计征集

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标志设计征集

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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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27 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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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优化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品牌形象,充分展示湿地文化和地域特色,彰显山水魅力和文化内涵,提升知名度和公众参与度,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形象标识(标志)。具体征集规则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止(以投递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征集内容
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形象标识(标志)。
三、征集对象
应征主体不限,个人和企业主体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悉。
2、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
3、作品应特色鲜明,标识性强,彰显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地域文化、自然、地理特色,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标识(标志)设计简洁大方易懂,符合审美要求。
4、作品应用性强,便于放大缩小,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纪念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5、标识(标志)设计稿应附有设计和好创意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6、作品均按A4纸规格设计,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鲜明,兼顾黑白图案效果。
五、提交方式
1、应征者应提供纸质稿件3份和电子稿件,专业团队可附专案。
2、应征者须详细填写《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形象标识征集表》(见附件),与应征作品一并投递。
3、纸质稿件请在信封处注明“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邮寄地址:浙江省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东路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3400
联系人:叶力(13735912996)
4、电子稿件发送到指定邮箱:444137237@qq.com。
文件名请注“作者姓名+形象标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力
联系电话:13735912996
电子邮箱:444137237@qq.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东路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评选办法
1、在收到各应征创意方案后,由征集活动主办方组织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采用奖、入围奖,在松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2、如存在征集作品数量、质量等问题,活动主办方拥有是否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采用奖”、“入围奖”等奖项空缺,延长征集时间等的决定权。
八、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设入围奖十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2、对最终采用成为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形象标识的方案,再奖励人民币4000元;若没有方案被最终采纳的,该奖项自动取消。
3、所有获奖作品均由征集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4、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所有偿金均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交纳税金。

九、其他
1、应征作品必须为应征者原创、未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责任,并以此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本次获奖作品视为活动主办方委托创作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应征人除根据《征集通知》获相应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届时将由获奖者向活动主办方作出书面承诺,签署承诺书。
3、对获奖作品,活动组织方拥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力。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由应征者自理。
5、所有参选稿件由活动主办方负责收藏,不予退稿,请应征者自备底稿。因投递造成作品丢失、损毁,活动主办方概不负责。
6、作品入围后须向主办单位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需分层矢量文件)。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7、应征作品如有类同,以先投稿者优先。
8、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活动咨询电话: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735912996。

附件:《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参选表》
 
http://gtj.lishui.gov.cn/syxgtzyj/gtzx_53212/gggs_53218/tzgg_53232/201906/t20190612_3782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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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品牌形象,充分展示湿地文化和地域特色,彰显山水魅力和文化内涵,提升知名度和公众参与度,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形象标识(标志)。具体征集规则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止(以投递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征集内容
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形象标识(标志)。
三、征集对象
应征主体不限,个人和企业主体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悉。
2、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
3、作品应特色鲜明,标识性强,彰显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地域文化、自然、地理特色,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标识(标志)设计简洁大方易懂,符合审美要求。
4、作品应用性强,便于放大缩小,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纪念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5、标识(标志)设计稿应附有设计和好创意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6、作品均按A4纸规格设计,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鲜明,兼顾黑白图案效果。
五、提交方式
1、应征者应提供纸质稿件3份和电子稿件,专业团队可附专案。
2、应征者须详细填写《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形象标识征集表》(见附件),与应征作品一并投递。
3、纸质稿件请在信封处注明“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邮寄地址:浙江省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东路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3400
联系人:叶力(13735912996)
4、电子稿件发送到指定邮箱:444137237@qq.com。
文件名请注“作者姓名+形象标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力
联系电话:13735912996
电子邮箱:444137237@qq.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东路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评选办法
1、在收到各应征创意方案后,由征集活动主办方组织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采用奖、入围奖,在松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2、如存在征集作品数量、质量等问题,活动主办方拥有是否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采用奖”、“入围奖”等奖项空缺,延长征集时间等的决定权。
八、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设入围奖十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2、对最终采用成为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形象标识的方案,再奖励人民币4000元;若没有方案被最终采纳的,该奖项自动取消。
3、所有获奖作品均由征集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4、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所有偿金均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交纳税金。

九、其他
1、应征作品必须为应征者原创、未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责任,并以此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本次获奖作品视为活动主办方委托创作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应征人除根据《征集通知》获相应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届时将由获奖者向活动主办方作出书面承诺,签署承诺书。
3、对获奖作品,活动组织方拥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力。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由应征者自理。
5、所有参选稿件由活动主办方负责收藏,不予退稿,请应征者自备底稿。因投递造成作品丢失、损毁,活动主办方概不负责。
6、作品入围后须向主办单位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需分层矢量文件)。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7、应征作品如有类同,以先投稿者优先。
8、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活动咨询电话: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735912996。

附件:《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参选表》
 
http://gtj.lishui.gov.cn/syxgtzyj/gtzx_53212/gggs_53218/tzgg_53232/201906/t20190612_3782863.html
 松阳松阴溪湿地公园标志设计征集

奖项设置:1000

截稿时间:2019-07-15

更新时间:2022-09-27 20:04:0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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