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和专业特长,助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积极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以下简称“主办方”)在全省部署开展离退休干部“银发生辉”工程,广泛组织引导老同志开展志愿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标识(标志)。
一、征集对象本次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7日(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1.作品应主旨鲜明、内涵丰富,弘扬时代精神,能够体现“江苏元素”(政治、历史、文化、自然景观等均可),体现离退休干部群体的特征,体现增添正能量、发挥积极作用的基调。
2.作品应形象简洁、色彩明快,具有视觉吸引力和整体美感,易于辨认、制作,方便应用。
3.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电脑设计作品,应同时提交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在300dpi以上。
4.应征作品数量不限,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方案。
四、投稿须知作品可邮寄或以电子件方式提交,同时须提交《报名表》(附后),注明机构名字或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及作品好创意等信息,并在邮件上注明“‘银发生辉’标识征集活动”字样。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老干部局作用发挥指导处,邮编:210013;电子件发送至邮箱:jslgb_yf@ sina.com。
联系人:马兵、常彬彬,联系电话:025-83393304、83393254 。
五、评选方式和奖励办法1.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网络上公布,接受监督。
2.本次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优秀奖2名,各奖5000元;入围奖10名,各奖800元。
3.获奖者奖金均含税,主办方不再承担由于奖金之外及其他原因所产生的任何税项和费用,其他未入围者均无补偿费用。
六、特别声明1.投稿应征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因投稿作品引起的任何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争议、纠纷及赔偿责任等,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主办方如因此遭受到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罚金、诉讼费、律师费等),均有权向投稿人追偿。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权、所有权、完全使用权等,不再另付任何其他费用稿酬。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投稿人如需使用其作品,需征得主办方书面同意。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作品制作等费用由投稿人自理。因其他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被选中的作品,主办方有要求获奖者按要求作出修改的权利,也有采纳入围稿件部分元素指定获奖者修改的权利。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附件:江苏离退休干部“银发生辉”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在江苏省委老干部局网站通知通知栏下载)
2019/05/201905131731573157.docx | 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
2019年5月13日
https://mp.weixin.qq.com/s/LgVJbHe1PQEFSt5RO5Kfkg
http://lgbj.jszzb.gov.cn/gonggao/info_161.aspx?itemid=1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