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政服务中心将采用统一形象LOGO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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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03-26 00:00: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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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行政服务中心将采用统一形象LOGO标志_NO.01
 
今后,全省78个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省、市部门186个办事服务大厅都将采用统一的形象LOGO标志。今日,省效能办公示了福建行政服务中心形象LOGO标志。
据了解,去年9月1日至10月10日,省效能办向社会征集出炉形象LOGO标志征集公示。截止截稿日,共收到应征作品计91人134份。此次公示的拟采用形象LOGO标志由字母“m”和太阳组合而成,字母“m”上部分显示为绿色,下部分显示蓝色。
具体立意包含:1、以福建省简称“闽”的拼音首字母,同时又以人民的“民”拼音首字母“m”作为创意来源,寓意福建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是为民便民的办事窗口。
2、太阳象征着阳光政务、透明行政,寓意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公开透明、规范公正。
3、草体蓝绿色字母“m”,寓意福建优越的生态环境。上半部分显示为绿色,体现了福建省作为绿色生态大省、全国森林覆盖率第一的省情;下半部分显示为蓝色,鲜活出炉了福建省作为海洋大省的魅力。
4、字母“m”又形似一条纽带,寓意行政服务中心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彩桥。
此次公示时间为3月25日到3月31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可反馈省效能办。

http://www.fjsen.com/yc/2013-03/25/content_109655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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