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和谐使者”形象LOGO标志征集最终入选作品公示邮编:250012
“齐鲁和谐使者”形象LOGO标志征集作品经过公开征集、群众初评、专家评审、领导研究,选出入选作品4件。在第一次公示期间,收到若干群众反馈意见,复核委员会进行了调查、审核,研究决定3件作品入选,其中采用作品1件,入围作品2件。现对更正后的入选作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4月1日。入选作品应为原创,为第一次征集出炉,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山东省民政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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