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识LOGO设计创意说明
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标识(LOGO)、宣传标语征集评选结果于5月13日至20日公示期间,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根据反馈意见,经评委专家组认真核实、评议,范春宏的投稿作品与“2014年中国羽毛球公开赛”标识(LOGO)相似,取消其获奖资格。现将调整后的获奖作品公示如下:

创意说明:标识主体图形是一“榕树”,内含“三座山”、“抽象的人”、汉字“文”等元素。福州,别称榕城,福州市树为“榕树”,“榕树”,体现了“福州”的特点。“三座山”代表“福州三山”。“文”,表示“文化”,体现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特性。“抽象的人”,象征人人参与创建,共创示范区美好未来。图下面的文字“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又变形为一本“翻开的书”,代表“文化”,与图形相呼应!
作者:章云途
http://whj.fuzhou.gov.cn/whdt/gsgg/201606/t20160617_10820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