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部分泉山区全域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获奖作品资格的公示

关于取消部分泉山区全域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获奖作品资格的公示

平面设计作品
2

个作品

165

人关注

2

人点评

更新时间:2019-10-12 00:00: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来源:会员/上传
正文内容详情
关于取消部分泉山区全域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获奖作品资格的公示
2019年5月8日—5月12日,我局在微信公众号文体旅泉山(现为泉山文体旅)等平台媒体公示了“泉·润古今,山·迎天下”等4个主题宣传口号和5个形象标识 LOGO,期间不断收到相关网友关于部分作品涉嫌抄袭的质疑(见截图一)。我局收到相关信息后高度重视,对相关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情况,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取消部分泉山区全域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获奖作品资格的公示_NO.01
网友留言截图一
关于相关作品涉嫌抄袭的问题。经查,“泉·润古今,山·迎天下”与“玉·润古今,门·迎天下”(2016年12月21日玉门市征集的主题宣传口号)高度相似(见截图二)。公示期间和公示后,我局通过电话、短信和邮件等形式就公示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抄袭问题向作者进行反馈,希望作者可以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拥有该作品的版权。作品作者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多次进行了解释说明,但其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对其作品享有知识产权。6月12日我局正式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等形式,要求作品作者于2019年6月20日之前提供“玉·润古今,门·迎天下”作品版权方(玉门市)同意其使用的书面证明。作品作者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慎重起见,我局多次征求法律专家意见,法律专家提出:“泉·润古今,山·迎天下”与玉门市早已使用的“玉·润古今,门·迎天下”,八个汉字有六个汉字雷同以及表达的思想内容几乎重合。独创性是判断一件作品是否能够享有著作权的核心,独创性要求完全是作者通过智力投入独立完成作品,而上述作品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独创性特点。
关于取消部分泉山区全域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获奖作品资格的公示_NO.02
资料截图二
根据我局出炉的关于征集全域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活动的通知第八项第一条原创性声明:“作者应拥有作品合法、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如有任何法律纠纷或因此引起的主办方法律纠纷,由作者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公示视同完成告知义务;投稿作品在参加本次活动之前参与过其他活动的,允许参与本次活动,但作者应保证其依法享有其投稿作品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作者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活动主办方无关”。经司法界专家评定,认定作品存在版权争议,有潜在法律风险,故研究决定撤销“泉·润古今,山·迎天下”作品的获奖资格。
特此说明
徐州市泉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10月11日
https://mp.weixin.qq.com/s/vuzYvh4FQHTpbqUCkpdd0A
推荐设计作品

暂无点评

查看更多评论
微信沟通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