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rel="nofollow">http://1zhengji.com/-->“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与相关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17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了“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为树立联盟良好品牌形象,现公开征集“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形象标识设计方案,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联盟简介
1.联盟成立背景。近年来,国家和广东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创新创业、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正在全国迅速掀起,政府鼓励创业、部门推动创业、社会支持创业的良好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发起、组建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响应省政府的号召,倡导广大女性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扶持巾帼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半边天”在创意、创造、创新、创业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联盟发起单位。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职航创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广东广播电视台会展频道、广东富邦合创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众创空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家庭期刊集团、广东伴你行物联网孵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广东省沃土企业成长研究院。
3.联盟性质。联盟是以相关学校、行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以及在广东省内创新创业女学生、女性经营管理者为主体,自愿结成的联合性、互利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不具有法人资格。
4.联盟宗旨。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为指导,培育、传播和倡导创新创业文化,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团结凝聚广大巾帼创新创业者,鼓励和带动更多女性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为广东巾帼创新创业事业发展作贡献。
5.联盟任务。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汇集要素、整合资源、创新形式,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构建纵向联动、横向联合的立体化服务网络,建立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助力广大女学生和女性经营管理者创新创业,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实训和孵化,协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提高创新成果转化率和创业成功率,培育一批巾帼创新创业典型,营造广大女性敢于创新、勇于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征集内容为统一适用于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的形象标识,即联盟的主体标识(LOGO)。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充分体现联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特色,体现巾帼创业者精神面貌和时代特征;
2.主题鲜明、寓意贴切、构思新颖、图形美观,并具有视觉冲击力和可识别性;
3.易于推广传播,适合在媒体、标牌、印刷品、办公用品等多种载体上使用。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发件时间为准)。
四、作品提交方式
参赛作品须同时提交彩色纸质版(A4纸规格)、电子图纸(JPG及CDR格式)及作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另附设计说明,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寓意和创意。
纸质版请邮寄或提交至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南浦段2号行政楼416室,联系人:观老师,联系电话:18011740617);电子版请发电子邮件至jgcymsc@126.com,并在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五、评选方式
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秘书处负责组织应征作品的评审工作,从主题呈现、创意表现和视觉美感等方面对应征作品进行打分,并最终确定入围作品和录用作品。
六、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入围作品5个,对每个作品的作者给予劳务费1000元(税前);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录用作品1个,给予著作权转让费8000元(税前)。
评选结果将在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联盟微信公众号公布,并电话通知入围作者。
七、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不属于公开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有涉及到版权问题,一切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2.参赛作品录用后,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有使用权、发表权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入围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根据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3.来稿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
详情请点击:http://www.gdfs.edu.cn/info/1003/139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