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保密局徽标logo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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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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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8-02 10:33:4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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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一、征集时间:

2014年4月3日至6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海市国家保密局徽标(LOGO)。

三、设计要求

LOGO主要用于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印刷品等宣传方面。设计要简明、新颖、寓意深远(需包含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的英文缩写SSAB(Shanghai Secrecy Administration Bureau)),并配以一定的文字说明。
投稿作品以电子稿件形式提交,设计稿必须是RGB颜色模式,图像尺寸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在600KB以下,文件格式为JPG或GIF。作者需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CDR、AI、PSD、PNG格式)。
参加应征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因侵权引起纠纷,一切后果由设计单位或个人负责。
设计人创意创意设计方案时和提交徽标方案后,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标志公示之前,设计人不得将创意创意设计方案擅自对外公示以及用作其他用途。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入围奖:4名,奖金500元
以上奖金个税自理,获奖单位或个人将获颁荣誉证书一份。

五、评选方案

所有参赛作品将连同设计者姓名、单位在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www.shbmj.gov.cn)上公示,届时将进行网上投票评选活动(评分占比40%)。
上海市国家保密局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征集活动评委会对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进行评审(评分占比60%)。
由上海市国家保密局根据最终评分结果选出各类奖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奖设计单位或设计人。

六、参与方式

征集有效期内,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www.shbmj.gov.cn)将开设投稿专栏,请参与者通过该专栏在线提交作品,并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作品说明。

七、获奖作品使用

所有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市国家保密局所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未经上海市国家保密局书面授权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上海市国家保密局拥有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以便在官方标志或其他用途中使用。

八、活动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由上海市国家保密局主办,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国家保密局所有。如对本次活动有任何疑问,欢迎发送电子邮件到shbmjxfc@163.com进行咨询。
上海市国家保密局2014年4月2日

http://hz2.eastday.com/Cooperation/Cooperation_bmjzj/font/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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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时间:

2014年4月3日至6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海市国家保密局徽标(LOGO)。

三、设计要求

LOGO主要用于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印刷品等宣传方面。设计要简明、新颖、寓意深远(需包含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的英文缩写SSAB(Shanghai Secrecy Administration Bureau)),并配以一定的文字说明。
投稿作品以电子稿件形式提交,设计稿必须是RGB颜色模式,图像尺寸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在600KB以下,文件格式为JPG或GIF。作者需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CDR、AI、PSD、PNG格式)。
参加应征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因侵权引起纠纷,一切后果由设计单位或个人负责。
设计人创意创意设计方案时和提交徽标方案后,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标志公示之前,设计人不得将创意创意设计方案擅自对外公示以及用作其他用途。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入围奖:4名,奖金500元
以上奖金个税自理,获奖单位或个人将获颁荣誉证书一份。

五、评选方案

所有参赛作品将连同设计者姓名、单位在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www.shbmj.gov.cn)上公示,届时将进行网上投票评选活动(评分占比40%)。
上海市国家保密局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征集活动评委会对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进行评审(评分占比60%)。
由上海市国家保密局根据最终评分结果选出各类奖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奖设计单位或设计人。

六、参与方式

征集有效期内,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网站(www.shbmj.gov.cn)将开设投稿专栏,请参与者通过该专栏在线提交作品,并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作品说明。

七、获奖作品使用

所有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市国家保密局所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未经上海市国家保密局书面授权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上海市国家保密局拥有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以便在官方标志或其他用途中使用。

八、活动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由上海市国家保密局主办,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国家保密局所有。如对本次活动有任何疑问,欢迎发送电子邮件到shbmjxfc@163.com进行咨询。
上海市国家保密局2014年4月2日

http://hz2.eastday.com/Cooperation/Cooperation_bmjzj/font/index.aspx

 上海市国家保密局徽标logo征集公告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4-06-30

更新时间:2022-08-02 10:33:4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shbmjxfc@163.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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