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关于征集“福建河湖文化遗产”标识( LOGO ) 的通知》要求,经专家评审,确定拟获最佳作品奖1名、入围作品奖7名(作品名单详见附件)。为更好接受广泛监督,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对拟获奖作品进行公布。如有异议,请于公布期内来电来函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布时间:2023年12月7日-12月13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福建省闽江流域中心
联 系 人:林锐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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