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主题LOGO标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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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7-02-26 00:00: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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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主题LOGO标志公示_NO.01
主题LOGO标志
    由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联合组织开展的"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主题LOGO标志征集开启已落下帷幕。经评选,评选敲定以"龙、长城、汉字'文'"为基本元素的设计方案最终入选。该LOGO标志的所有权、使用权、解释权归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共同所有。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无偿使用该LOGO标志于社会公益事业;若用于任何以商业性、营利性为目的的活动,均被视为侵权。该LOGO标志自公示之日起生效。<?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特此公示。    
    中央文明办 国家旅游局
    二??七年一月
http://news.xinhuanet.com/travel/2007-01/31/content_56797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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