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南江县旅游局关于征集光雾山景区主题形象品牌口号和景区形象标志(LOGO)的通知 为展示光雾山整体风貌,提升光雾山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同感,树立光雾山旅游形象,南江县旅游局向全县市民征集光雾山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
一、基本要求
1、主题形象品牌口号和景区形象标志能充分反映光雾山景区的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构思精巧,富有个性,具有较强的震憾力和吸引力。
2、主题形象品牌口号: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练。
3、景区形象标志:主题突出,外形简洁,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能代表光雾山的典型特征。
4、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5、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可一并投稿,也可单独投稿;
6、形象标志投稿应按A4纸规格一式二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文档。设计图稿须附设计创意文字说明。
二、评选方式
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确定入围作品,将入围作品在媒体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再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评选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三、稿酬标准
光雾山景区形象标志和主题形象品牌口号各设入围作品10件,每件付稿酬200元,对被采用作品付稿酬5000元。
四、截止时间
作品征集投稿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联系人:吴德斌
联系电话:0827--8205055
六、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南江县旅游局拥有对入围、入选作品的所有权利;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予退还;
4、本活动解释权归南江县旅游局;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http://www.scnj.gov.cn/News_view.asp?ID=1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