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华龙网讯 由重庆市新闻出版局主管、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控中心承办的“重庆数字出版监管平台与新闻出版公共数据库”网站,承担着全市新闻出版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现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网站名字、徽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设计主题全称:重庆数字出版监管平台与新闻出版公共数据库
二、应征创作要求
突出主题,反映功能;特点鲜明,时代气息浓郁,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强;作品内涵健康向上,品位高雅,简单易记,符合规范;作品必须为原创,未曾发表或使用,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三、设计要求
⒈网站徽标:简洁大方,含义明确,新颖独特,既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也便于网页动静态显示;
⒉网站名字:能准确、直观表达“重庆数字出版监管平台与新闻出版公共数据库”主题,文字精炼,寓意深刻,琅琅上口,是互联网上高频字,不超过4个字。
四、作品提交要求
1.每件应征作品须提交三份,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均打印在A4纸张(210×297mm)上。
2.徽标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本的作品(坐标图、注明CMYK值)。
3.作品效果图上不能出现任何与创作者身份相关的说明文字或符号。
4.需另行以A4纸规格提供创作者的个人简历、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5.如应征者所提供的作品超过1款,则每款作品所提供的内容要求同上。
6.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五、评选及奖励
⒈评选方式:作品征集完毕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入围作品,其中入围的网站徽标为5幅,网站名字为5个。
⒉奖励:6月下旬,公示评选结果,并对有关创作者和其他入围作品的创作者进行奖励:(1)入选的网站徽标奖励2000元(为人民币,以下同),网站名字奖励1000元。
(2)其他入围的网站徽标、网站名字分别奖励创作者图书和电子出版物各1套。
六、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⒈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其他主体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者承担。
⒉本次活动中评出的入选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作品。创作者领取的奖励费为委托设计费,作品著作权归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控中心所有。
⒊应征者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奖励费所涉个人所得税由“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控中心”代扣代缴。
⒋应征者自备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⒌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控中心”。
七、投稿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投稿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20日24时(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征者请于截止日期前将作品邮寄或直接送达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8号科创办公楼3楼302办公室,邮编:401147,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pengsq67502722@126.com,电话:023-67505788(传真),联系人:帅红 彭世全。
http://cq.cqnews.net/szjz/hljzq/200904/t20090416_31763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