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从2009年1月起,巴彦淖尔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生活频道、影视娱乐频道全新改版,所有节目全新包装,在新的一年为全市观众带来全新视觉享受。
为更好地展示巴彦淖尔电视台的崭新风貌,优化巴彦淖尔电视台的品牌形象,增进电视与观众的沟通交流,巴彦淖尔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形象LOGO标志,欢迎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形象LOGO标志应能够体现时代特征,体现巴彦淖尔电视台整体形象,能够反映巴彦淖尔市主流媒体及电视专业特色、巴彦淖尔地方文化特色。2、设计构思新颖,富有时代气息和文化内涵,创意表达准确,语言精练、易懂易记,与其他电视台的形象LOGO标志有明显区别。3、图案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容易辨别和认记,既适用于色彩制作又适宜单色识别。4、新形象LOGO标志适用于作电视屏幕的标志、采访设备(转播车、话筒等)和用品的标志、印刷品的标志、徽章以及衍生品等。5、新形象LOGO标志的主体图案应分别适用于巴彦淖尔电视台(BNTV)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生活频道、影视娱乐频道的标志。
二、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等,彩色的图稿请填充颜色,并用印刷色注明色值;单色的图稿,一律使用灰色。2、应征作品须包括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文字,并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3、应征作品的图稿和文案,一律不退,未入围者可自行处理。4、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三、评选与奖励
本台成立形象LOGO标志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选,推荐出6个入围作品,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三等奖3个、二等奖2个、一等奖1个。并向社会公示。应征作品获奖后,本台将正式书面通知,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巴彦淖尔电视台,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4、一般情况下,选用一等奖的设计图稿做本台新形象LOGO标志,也可以由形象LOGO标志评选委员会综合入围奖的设计图稿制作本台新形象LOGO标志。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5月1日。
http://bm.nmgnews.com.cn/article/20090312/205490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