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此征集通过第一征集网诚信认证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促进工业由大变强。2008年3月,国务院决定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履行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的行业管理职能,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步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部署,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理解、参与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的建设与发展,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
www.miit.gov.cn)的建设,提高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的知名度、公信力,工业和信息化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标志(Logo)。现将活动有关细则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3月31日。
二、活动主办单位 此次网站标志征集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主办,国防科工局新闻宣传中心协办。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简介 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通信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依法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通信资源的分配管理及国际协调,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的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承担通信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开展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相关国际组织。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详情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
www.miit.gov.cn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简介”栏目查询。
四、网站标志的用途 与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首页顶部国徽、华表图案的用途不同,中选的网站标志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上,以下信息、服务的身份与可信标志:
(一)图片、视频新闻。对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拍摄的图片资料、编辑的视频新闻,加盖网站标志后,其他媒体转载时从图片、视频中可直观看出来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下载的资料。企业、社会公众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下载的重要资料,如统计信息等,加盖网站标志后,代表其来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可信的。-
(三)部机关有关司局委托外单位建设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该类信息系统面向企业或社会公众开展监管与服务,加盖网站标志后,代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的网上业务,是可信的。
(四)委托其他单位单独或合作建设的宣传类专题专栏。加盖网站标志,代表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建设的栏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以网站标志为载体,宣传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思想,增强发布网上信息资料和开展网上服务的权威性、公信力,提高部门户网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拓展网站标志的应用。
五、网站标志的设计要求 (一)参选作品应立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促进工业由大变强”的战略部署。
(二)参选作品应体现出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的结合,充分展示出我国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改革、发展的成果与开拓创新的精神。
(三)设计要结构清晰、构思明确、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充分体现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特色。
(四)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志。
(五)参选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六)参选作品应同时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的效果图。
(七)参选作品需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图案长或宽不小于1200象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模式为RGB色。
六、投稿需知 (一)投稿人需提交三项材料:一是填写好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标志征集设计人信息表;二是设计图稿,即参选作品;三是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即设计说明书。
(二)投稿人可以提交多份参选作品,每份参选作品应附有对应的设计说明书,否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多份参选作品时,作品名字应以“作者姓名-作品号”形式标注。
(三)集体创作时,请以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四)投稿人需同时使用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1.稿件邮寄A4高分辨率彩色作品打印稿和光盘。打印稿推荐使用A4铜板纸,不须装裱;光盘中须包含上述三项材料;信封上注明“标志征集”字样。
邮政编码:100804
邮寄地址:北京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政务信息化处(收)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
logo@miit.gov.cn,在邮件标题注明“标志征集”字样,并在邮件附件中附上述三项材料。[!--empirenews.page--]
(五)提交参选作品时,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提交至活动主办单位的参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六)参选作品和设计说明书上不得留有作者姓名或任何表明身份的标志,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七)所有参选作品应在北京时间2009年3月31日24时之前递送至指定地址。如采用邮寄方式,以作品寄出日邮戳为准,如采用网络投递方式,主办方将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后的任何参选作品。
(八)投稿人应确保提交的参选作品及时、完整地送达以上地址。主办单位对延期送达,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参选作品的评选 1.作品筛选
作品筛选由主办单位委托有关评审专家组完成,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初选、二选,评选出前10名。
2.标志产生
主办单位根据专家组的推荐建议,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审批,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投稿人姓名及有关作品,最终确定其中1件作品为中选的网站标志。
3.评选结果公示
主办单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按一、二、三等奖顺序,向社会公众发布10名获奖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发布每件获奖作品信息。
八、网标设计奖项 一等奖,即中选标志(1名):设计费3000元
二等奖(3名):设计费1000元
三等奖(6名):设计费500元
九、其他说明 1.投稿人不需向主办单位交纳任何费用。
2.投稿人保证所参选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选作品一经选用,著作权归工业和信息化部所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除按网标设计奖项已付的设计费外,无需付给投稿人任何费用。投稿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获奖作品。
4.如遇特殊原因,主办单位有权推迟、延期征集活动的日程安排。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工业和信息化部。
十、设计人信息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标志征集设计人员信息表 |
设计人员姓名 | | 性别 | |
文化程度 |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
工作单位地址 | |
家庭住址 | |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办公电话 | | 手机号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设计产品的份数 | | 定稿日期 | |
注:1.集体创作时,仅填写一位主创人员的基本信息。 2.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本信息表和网站标志参选作品的设计人员,承诺参选作品的著作权自动转让给工业和信息化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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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哲,联系电话:010-66023989,电子邮件:
logo@miit.gov.cn。
附件:设计人信息表 此征集已经通过第一征集网诚信认证,大家可以放心参加!下面是官方承诺!--------第一征集网管理员
我部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专家作为评委,认真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保证广大公正的权益。
感谢您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