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梧州市城市形象标志征集通知 一、征集背景及目的
梧州作为广西的东大门,目前正着力打造成为区域性枢纽城市和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基地,构建亿吨西江黄金水道。为了让外界对梧州有一个更直观的了解,从而更多地吸引人流、物流和资金流到梧州来,有必要设立一个既能反映梧州历史文化底蕴,又能体现梧州人精神风貌的城市标志。
二、征集作品要求
1.要反映梧州地域文化特点。梧州是百年商埠,梧州历来是因水而兴,梧州的文化是江河文化、商业文化。因此,城市标志要把与之相关的元素糅和进去。
2.要反映梧州历史文化特点。梧州建城两千多年,是岭南文化的发源地,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城市标志要体现这一特点。
3.要反映一个城市的精神风貌。梧州的城市标志要反映梧州人柔中带刚的性格,兼收并蓄,奋发向上的精神。
4.要得到广大梧州市民的认同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5.形象生动,寓意深刻,立体感强。可作为大型城市雕刻,又可作为旅游纪念品或礼品、城市景观装饰物等。
三、作品投稿方式
1. 应征投稿者需提供书面稿一式二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同时须刻盘递交电子文稿一份。
2.城市形象标志设计作品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投稿者须附创意设计的详细文字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象征意义。并要求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手工楷书签名。
4. 本次征集活动,作品可直接报送或通过邮寄报送至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7楼,邮政编码:543002,联系电话:0774-6021753,传真电话:0774-6021740,邮箱:wzcs-bz@163.com。
5.请作者务必在作品的右下角标明作者联系方式。
四、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日期:2009年2月25日———2009年3月25日(以投递当地邮戳为准)。
2.作品展示投票时间:2009年4月1日———2009年4月20日。
3.中标作品公示时间:2009年5月。
五、评选方式
由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内外的艺术界知名人士、市政局和市建规委专家等组成评选委员会,并由一名市领导担任评委会主任。
评选活动将使用统一标准,同一评选委员会,遵循同一评选规则进行评选。第一次评委会将从所有应征作品中评选出不超过5件入围作品,并在梧州日报、梧州电视台、梧州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投票。第二次评委会将结合投票结果评出一名中标奖,作为正式的城市形象标志,并向社会公示。
六、奖励办法
1.活动设入围奖5名,每件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人民币;
2.在入围奖中再评出中标奖1名,作为正式的城市形象标志,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0元人民币。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活动组织方负责收藏。
2. 所有入围作品在支付奖金后版权归梧州市人民政府所有。梧州市人民政府拥有入围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应征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4.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5.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
梧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2009年2月25日
http://www.gx.xinhuanet.com/dtzx/2009-02/27/content_15819762.htm